1.询价条件:
本项目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购置路面标志标线设备项目,采购人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
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询价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16-51;
2.2询价范围:路面标志标线设备若干,以询价文件相关要求为准;
2.3供货期:10天;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3.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和服务达到询价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报名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巩义市东区政通路102号301室)。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询价编号等相关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招标人将对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公路管理局 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东区河大大厦 地址:巩义市东区金岭大厦71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49047649 电话:0371-64252111
2016年9月28日
本项目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购置路面标志标线设备项目,采购人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
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询价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16-51;
2.2询价范围:路面标志标线设备若干,以询价文件相关要求为准;
2.3供货期:10天;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3.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和服务达到询价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报名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巩义市东区政通路102号301室)。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询价编号等相关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招标人将对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公路管理局 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东区河大大厦 地址:巩义市东区金岭大厦71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49047649 电话:0371-64252111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