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公路管理局2016年桥梁加固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JQLTJGC2016-2(№4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桂东公路管理局关于X186线下寺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东路养函[2016]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等。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X186旺铺-贺州线K1+087的下寺桥。本标段桥梁建设为原址拆除重建。采用的主要技术指标:公路等级为三级,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总长:53.92m,桥梁总宽:9.0m。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图纸包含的施工内容。
广西桂东公路管理局2016年桥梁加固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共分3个标段,即№4、№3、№4标段,本次招标为№4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
标段
桥梁名称
桥长(m)
光圆钢筋 (kg)
带肋钢筋(kg)
钻孔灌注桩(m)
NO.4.
下寺桥
53.92
4518
109077
18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以后),完成过2座单跨跨径≥16米预应力混凝土桥梁建设工程,且每座桥梁合同金额为300万元或以上。(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项目招标的标段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43号)相关规定执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将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的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相关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分公司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并提供原件核查,且以上资料检查合格才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4文件领取:报名人于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八楼,即新梧州高中旁)。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梧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梧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潘先生张先生
电 话:0774-2811399
传 真:07742811399
电子邮箱:gdql2811399@126.com
地 址: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桂林路冷水冲11号
邮 编:543000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梧州分公司地址:梧州市新湖二路40号2号楼2号铺
邮
编:543002
联
系 人:覃先生 霍先生
电
话:0774-3866012
11.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74—2020056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