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JCZX2016-10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采购预算(万元) |
工期 |
1 |
公路桥梁定期检测服务 |
2180米 |
本次检测针对开发区城北1号桥等16座桥梁定期检测项目。 定检报告按《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及相关技术标准出具,并须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
19.9 |
合同签订后,在45天完成检测并提交成果。 |
备注 |
1、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 2、本工程量为预估工程量,结算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工程量中的桥梁均位于安吉县境内。 3、通过本次采购,确定1家检测机构。 4、其余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本身或内设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具有桥梁检测能力);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五、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发售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铺街道分中心(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2楼202室)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0572-5025343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9月30日上午09:00时前
七、投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铺街道分中心(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发展大厦3楼301室)
八、开标时间:
2016年9月30日上午09:00时
九、开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铺街道分中心(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发展大厦3楼301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3800元,交付方式:网银转账/银行转帐
帐户名称: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递铺支行
帐 号:231000000367126
缴入后凭银行回单在发展大厦2楼202室开具保证金收据。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16年9月27日下午17::0时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方式提出。
2、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2)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具有桥梁检测能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7)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8)投标人与采购人无利害关系声明函。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平 联系电话:18657237596
地址:安吉县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似楠 联系电话:0572-5028961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阳光大厦2楼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递铺街道办事处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0572-502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