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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天津临港经济区北区铁路专用线(装卸场部分)东部、西部散杂货堆场工程

   日期:2016-09-18     浏览:615    评论:0    
核心提示:报建编号:1213204120160029招标备案号:12332016083003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临港监理[2016]09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天津临港经
 
报建编号:1213204120160029
招标备案号:12332016083003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临港监理[2016]09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临港经济区北区铁路专用线(装卸场部分)东部、西部散杂货堆场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临审批[2016]159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临港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58154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临港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临港经济区北区铁路专用线(装卸场部分)东部、西部散杂货堆场工程,总投资约为7581.54万元,项目内容为:堆场道路地面、生产生活配套建筑物、给排水、供电照明等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天津临港经济区北区铁路专用线(装卸场部分)东部、西部散杂货堆场工程监理,总投资约为7581.54万元,项目内容为:(东部)地块占地面积约4.12万m2,(西部)地块占地面积约2.19万m2,总面积约6.31万m2,其中堆场道路总面积约5.8万m2,附属配套生产生活建筑物面积约556 m2,室外给水管网采用PE管,最大管径约为DN200mm, 室外排水管网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约为DN900mm及室外照明;监理内容为“四控、两管、一协调
”,包括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的全部监理工作



2.4 
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6年10月25日 至 2019年11月07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6年10月25日 至 2017年11月07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7年11月08日 至 2019年11月07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驻现场代
表兼任,不可由总监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并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执业信息卡及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5、驻现场代表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执业信息卡及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6、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执业信息卡及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 ,专业不限,并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建设监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业绩要求: 无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9 月 18 日 至 2016 年 9 月 2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9月18日至2016年09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204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支持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支持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占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浑河道146号
邮政编码:300473
联系人:赵和坤
电话:022-66621883
传  真:022-6662187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肖聪(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204室
邮政编码:300042
联系人:吕颖、李杨
电话:23393292转8047、8048
传  真:23393292转8054

日期:2016 年 9 月 1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王辉
电话:66619983传真:66619888电子邮箱:lgjgzx@139.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怡湾广场1988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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