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就杭宁高速公路父子岭收费站车道增设工程(机电)项目(“本项目”),对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高速公路机电类项目工程施工经验和一定的经营规模的公司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公司(“意向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二、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项目主要是杭宁高速公路浙苏省界父子岭收费站原8条车道机电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及8条新建车道的机电实施工程,工程范围包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各项工作。计划总工期4个月(其中8条新建车道的机电实施工程应在2个月内完成),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三、本次招标要求:
①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的资质;
②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营运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施工,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施工业绩;
③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
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30日,每天9时00分~11时00分和13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D区19号环球中心30楼(联系人:方瑛,联系电话0571-87168953)洽购招标文件:
(1)意向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具有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交工证书、合同文件等;
(3)意向投标人出具的由公司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代表身份证。
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送交投标文件,本次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暂定为2016年10月13日10:00时。请投标人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省湖州市南门鹿山(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出口)杭宁公司二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出席。
七、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2016年10月10日16:00时前将投标担保电汇至招标人。
招标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0571-87168953(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