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物资采购平台
 

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平乐县平乐至黄龙公路(长滩至黄龙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6-09-08     浏览:621    评论:0    
核心提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平乐县平乐至黄龙公路(长滩至黄龙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平乐县平乐至黄龙公路(长滩至黄龙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平乐县平乐至黄龙公路(长滩至黄龙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品目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设计前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行政区域平乐县公告时间2016年09月07日 18: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9月08日 08:00 至 2016年09月14日 18:00招标文件售价¥25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9日 14:30开标地点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预算金额¥21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元忠项目联系电话0773-5856321采购单位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采购单位地址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10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夏寒冰, 0773-7882733。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元忠,联系电话:0773-5856321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乐县平乐至黄龙公路(长滩至黄龙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乐县平乐至黄龙公路(长滩至黄龙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XKZB2016(GL)-G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元忠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563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109号
联系方式:夏寒冰, 0773-78827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元忠,联系电话:0773-5856321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可行性研究、防洪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压矿专项评估(如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林地许可评估、用地预审、节能评价、安全预评价、安全条件论证、项目选址、桥梁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桥梁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评价等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公路专业)资质;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并办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签署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且具有路桥专业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投标人2010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前期工作咨询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8日 08:00 至 2016年09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发售时间:2016年9月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9月1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0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打赏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0相关评论

新手指南
注册新用户 操作指南 常见问题
采购商服务
找产品 找公司 找采购 看资讯
供应商服务
企业商铺 路桥通服务 认证服务 推广服务
交易安全
买家防骗 卖家防骗 投诉举报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m.lqsbcl.net
微信关注: lqsbcl
路桥设备材料信息交流群

4006616881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
网站首页 起重机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冀ICP备17004835号 经营性许可证:冀B2-2022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