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初步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开展成乐扩容项目青龙场至眉山段勘察设计招标等项目前期工作的函》(眉市发改函〔2016〕31号)批准招标。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的招标工作,待本项目公司成立后,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将勘察设计合同转移给项目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试验段推荐线(A线)沿成乐高速原路加宽,起于青龙场(AK43+000)、与青龙场枢纽互通止点衔接,跨越眉洲河,经观音、彭山城郊,在江渔堤再跨眉洲河,经斗城堰跨解放渠,在永丰与(规划)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衔接,止于眉山互通(AK71+000),主要控制点为青龙场、彭山、眉山。路线里程长28公里。本次招标试验段为运营高速公路,涉及边通车、边施工的问题,重点工作内容包含原路调查、检测、评估、验算以及施工期的保通组织设计等。
2.2 技术标准
成乐高速扩容建设项目采用技术标准:主线收费站~青龙场段,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2米;青龙场~张徐坝段,设计速度100Km/h(局部限速80 Km/h)、双向八车道(四扩八)、路基宽度40.5米,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初步勘察设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表一。
本次试验段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A1。合同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2.4勘察设计周期
初步勘察设计: 1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②资质和业绩要求详见附表一;③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一年(2015年)度财务净利润大于等于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时在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上核查为准),并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8月25日开始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电子文档。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自行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b)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等媒体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20 万元。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30 万元。
(3)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处理限制投标期内,投标时按C级对待的投标人:人民币 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资格的书面说明。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
9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1)格式(后附):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表(一)
公示表2.近5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初步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表(二)
公示表3.拟任项目负责人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表(四)
(2)公示资料的包封:投标人应将上述三张公示表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保存在U盘内(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该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3)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word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一致,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仅公示中标候选人)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5]854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梁先生、姜先生
电 话:028-85525365
传 真:028-85525363
网 址:www.cygs.com
招 标 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5 日
附表一 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初步勘察设计招标
标段划分和主要工作内容及资质、业绩要求表
标段号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程数量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工程)
A1
1.本段主体工程(含总体、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安全设施、环保、景观、永临结合的临时工程和线外工程、概算等) 初测、初勘、初步设计以及后续服务;
2.对本段道路现状的调查与评价,以及交通组织设计
AK43+000~AK71+000
路线长:28公里
大桥:88延米/1座
中小桥:797延米/32座
一般互通式立交:3处
须具备:
1.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完成10段及以上每段里程不低于30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初步勘察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