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建淮北至萧县北客车联络线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以《中国铁路总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淮北至萧县北客车联络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淮北至萧县北客车联络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5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站房空调主机、电梯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淮北至萧县北客车联络线位于安徽省境内,本线起自符夹线坡里站,在既有坡里站西侧新建坡里客车站,接入郑徐客专萧县北站,线路全长27 km。坡里站站房建筑面积3500平米,站房形式为线侧平式。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建管甲供物资为坡里站站房空调主机、电梯。详见本招标公告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站房空调主机招标资格审查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要求投标人主要资格为: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财务能力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招标公告发布日汇率计算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有3年及以上良好的经营、销售业绩、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2013年-2015年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得出现连年亏损。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0/ OHSAS18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生产商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空调中央主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投标货物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1.5履约能力及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投标品产品须具有近三年以来国内大型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至少一份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空调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不存在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1.6其他要求:1)本包件接受空调生产厂家和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具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空调生产厂家就本项目唯一专项产品销售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生产商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电梯招标资格审查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要求投标人主要资格为: 3.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财务能力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招标公告发布日汇率计算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有良好的经营、销售业绩、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年-2015年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8000/ OHSAS18000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2.4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批准制造的提升高度满足本次招标电梯的提升高度要求;直梯须提供由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载重1000kg级产品的型式试验合格报告;须具有电梯安装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2.5履约能力及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必须具备近三年同类产品在国内大型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业绩,并提供至少一份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不存在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2.6其他要求:1)所投产品须在电梯使用所在省(安徽)设立具有电梯B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养护维修服务机构或与省内地级市具有电梯B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养护维修服务机构签订养护合作合同;2)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3)代理商应取得生产商出具的本次投标唯一授权文件;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授权制造厂(OEM)投标;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委院内)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标书款银行汇款凭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本招标公告附表2)购买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电子钥匙(已有有效电子钥匙的投标人不需重新办理),并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录查询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js.com.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本招标公告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等方式)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收 款 人: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250741710031 4.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委院内),具体会议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电子指示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铁路建设工程网(网址:www.rebcenter.com.cn)、郑州市建设信息网(网址:www.zzjs.com.cn)和中国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网站:wzcgzs.95306.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段33号 联系人:胡新虎 、 左利平 、 王旭 电 话:0371-68320066 18803455236 13910588974 传 真:0371-68320151 010-51881665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
包件列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DT01 | 站房电梯 | ||||
2 | KT01 | 站房空调主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