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X026程江车上至南口圩镇段路面改造工程、X026南口段路面改造工程、X969梅华线梅县段改造工程(路面改造)、X023线畲江圩镇至官铺段路面改造工程、县道X010线石坑至梅西段公路改造工程(路面改造)项目已由梅州市梅县区交通运输局以梅县区交【2016】20号、梅县区交【2016】16号、梅县区交【2016】88号、梅县区交【2016】14号文批准建设,以梅县区交【2016】99号、梅县区交【2016】102号、梅县区交【2016】97号、梅县区交【2016】100号、梅县区交【2016】98号文批复了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为梅州市梅县区地方公路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线路交叉、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地方公路总站。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X026线程江车上至南口圩镇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设计起点位于K10+080,沿线经过X969,设计终点位于K18+150,于敦华桥附近,全长8.07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8.5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为7.0米。
X026南口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设计起点位于G205国道南口红绿灯处K19+873,沿线经过南口中学,设计终点位于K20+823,于南口垃圾场,全长0.95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10.0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为9.0米。
X969梅华线梅县段改造工程(路面改造)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设计起点位于K4+660,与X026相接,设计终点位于K8+913,接顺现有道路,全长4.253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标准。
X023线畲江圩镇至官铺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设计起点位于K44+675,设计终点位于K46+205,接顺现状道路,全长1.53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路面改造。
县道X010线石坑至梅西段公路改造工程(路面改造)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至梅西镇,南起石坑镇政府,北至县道X020,起点桩号为K25+560,终点桩号为K34+850.8,全长9.2908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路面改造。
2.2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线路交叉、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发包人交、竣工验收和配合发包人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畲江镇、石坑镇、梅西镇境内
2.4监理工期:监理服务期限为31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
2.6工程监理费约137.9215万元,具体按结算后实际建安费套算梅州市工程造价站审核的相关汇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一项里程长度大于或等于24km的二级或以上路面大修、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时间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最近一年,不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梅州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人员(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3.4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报名资料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时30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二代身份证、报名时近前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7)2013年、2014年、2015年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8)201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一项里程长度大于或等于24km的二级或以上路面大修、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时间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9)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复印件。
以上5.2款要求的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者彩色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正、副本各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6年9月6日14:30至15:30 时,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6日15: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单位的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县区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地方公路总站 招标代理: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新城区交通路9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16号519
邮 编:514011 邮 编:510510
联系人:曾工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53-2585508 电 话:020-61366768
传 真:0753-2585508 传 真:020-61366769
二0一六年八月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资 质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附录2 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业绩 |
201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一项里程长度大于或等于24km的二级或以上路面大修、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时间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工程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
|
附录3 资格审查要求(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总监理 工程师 |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担任过一项同类工程监理负责人。 |
1 |
|
2 |
专业监理 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1 |
|
3 |
监理员 |
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路桥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2 |
|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灌砂筒 |
直径150PVC |
套 |
3 |
|
2 |
砼塌落筒 |
|
套 |
1 |
|
3 |
回弹仪 |
225型 |
台 |
1 |
|
4 |
电烘箱 |
|
个 |
1 |
|
5 |
砂筛 |
|
个 |
1 |
|
6 |
石子筛 |
|
个 |
1 |
|
7 |
天平仪 |
|
台 |
1 |
|
8 |
砂浆试模 |
|
个 |
10 |
|
9 |
砼试模 |
150×150×150 |
个 |
10 |
|
10 |
抗折试模 |
150×150×550 |
个 |
10 |
|
11 |
全站仪 |
|
台 |
1 |
|
12 |
水准仪 |
|
台 |
1 |
|
13 |
电子称 |
|
台 |
1 |
|
14 |
弯沉仪 |
5.4米 |
台 |
1 |
|
附录5 资格审查要求(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要求最低)
序号 |
设备与设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要求 |
1 |
电脑 |
台 |
1 |
2 |
固定电话 |
台 |
1 |
3 |
传真机 |
台 |
1 |
4 |
打印机 |
台 |
1 |
5 |
彩色扫描仪(可扫描A3) |
台 |
1 |
6 |
网络连接系统 |
流量 |
10M |
7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8 |
数码相机(500万像素以上) |
台 |
1 |
9 |
复印机(可复印A3) |
台 |
1 |
10 |
交通车辆 |
辆 |
1 |
11 |
会议室 |
平方米 |
50 |
12 |
办公室 |
平方米 |
60 |
附录6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项目 |
要求 |
合同段 |
财务能力 |
1.投标人在2013、2014、2015年中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营业额不应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
附录7资格审查要求(诉讼和履约要求)
项目 |
要求 |
合同段 |
诉讼和履约 |
1.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最新一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公告中,申请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