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1106-JC-2016-10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桐岭车辆段施工B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业主方为温州幸福轨道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建设物资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温州市域S1线桐岭车辆段位于温州市桐岭站后,地块东邻温福铁路,西侧为站西路,与一期工程线路终点站桐岭站接轨,随一期工程建成。车辆段主要承担S1线部分车辆的一二级修、临修、镟轮及停放等运用任务;设综合维修工区先期主要承担温州市域铁路S1线各种固定设施的经常性巡检、定期维修、故障检修、日常保养和维修管理工作。车辆段由检查库、临修库、不落轮镟库、调机工程车库、洗车库、轮对踏面自动检测装置、配电所、综合楼、食堂浴室乘务员公寓、给水站、污水处理厂等生产生活房屋及相关室外构筑物组成。全段围墙内占地面积约为147435.96㎡,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24899.97㎡。
2.2招标内容:钢筋
2.3 计划工期: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1.3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1.6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己获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铁十一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2具体要求:
3.2.1投标人是钢材生产厂的,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必须在1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在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1.3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1.6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己获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铁十一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2具体要求:
3.2.1投标人是钢材生产厂的,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必须在1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在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包件售价见附表一,售后不退。投标人可通过现金或网上转账方式购买。
4.2通过现金方式购买标书,请将于2016年 08 月 12 日至 2016年 08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七里河路2号中铁十一局机关大楼702室)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公司资质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电子版。
4.3若通过银行转账购买标书,购买标书前需将付款凭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公司的资质扫描件发至公司物资部卢艳的邮箱 108380650@qq.com ,查收后回复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 08 月 23 日上午 08 点 30 分至 0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08 月 23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七里河路2号中铁十一局机关大楼一楼礼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3 投标文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crcc.cn)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七里河路2号中铁十一局机关大楼702室
邮 编: 441002
联 系 人: 卢艳 林少亮
电 话: 189-7220-6065 186-7081-7006
电子邮件: 108380650@qq.com 280551288@qq.com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湖北襄阳七里河支行
账 号: 4200 1646 1410 5300 0807
2016 年 08 月 11 日
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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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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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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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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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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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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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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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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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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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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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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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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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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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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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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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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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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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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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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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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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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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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