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榕江北河左岸丰达路新桥至汤南大桥段、汤南大桥至新铺大桥段堤路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丰顺县榕江北河左岸丰达路新桥至汤南大桥段、汤南大桥至新铺大桥段堤路建设工程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6】43号、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顺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1):第一标段:汤南大桥至新铺大桥段堤路,工程总投资1600万元,新建防洪堤、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等,堤段总长530米;(2):第二标段:丰达路新桥至汤南大桥堤路,工程总投资2850万元,新建防洪堤、堤面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等,堤段总长688米。
2.2 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工程监理、征地拆迁、移民不列入总承包范围。
2.3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2.4 项目建设期:勘察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00个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即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3家):(1)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4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应为一级)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已中标其它项目)
3.5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7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9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1 同一投标单位可就上述两个标段兼投并兼中;
3.12 信誉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处罚期限不在2016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13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3年在我国境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1.1 报名资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二代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各成员均须提供)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
(3)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下载);
(4) 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均须提供) 、施工方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设计负责人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6)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7) 拟派的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安全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
(8)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9)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各成员单位出具);
(10)投标人是省内企业提供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具备要求资质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证明材料);
(11)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
报名资料一式两份,除要求需提交原件外的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递交。报名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除已换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外)核对。以上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4.1.2 报名时间:2016年8月 15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4.1.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 月16日至8 月 20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地点:梅州市江南教育路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局斜对面)。招标文件2000元/份,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9 月 7日上午 9:30 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顺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6号水利大厦405室内
联系人: 丁工 电话:0753-6688531
招标代理单位: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江南教育路64号(教育局斜对面)
联系人: 涂 工 电话: 0753-227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