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
隧道监控量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川发改基础【2014】1080号),并以BOT方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项目的隧道监控量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攀大高速公路包括主线和丽攀高速公路支线,主线起于攀枝花市总发,接G5京昆国家高速公路攀枝花至田房段,经中坝、大坝,止于灰窝(川滇界),接云南境规划路段;丽攀高速公路支线起于主线灰窝,距川滇界约2.4公里处,经红岩、灰嘎村,止于金沙江边半边街与丽攀高速公路相接。本项目初设路线全长40.957公里,占用土地2300亩,路基挖方301.0万立方米,特大桥1.4km/1座,大桥4.8km/9座,桥梁合计6.2km/10座,特长隧道23.2km/4座,长隧道1.8km/1座,隧道合计25.0km/5座,互通立交6处(其中3处枢纽),服务区1处,收费站4处(其中省界主线收费站1处)(最终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
建设规模:根据交通运输部2011年11月9日发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及《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M21-2011有关规定,初步设计概算总金额为66.856亿元。
技术标准:本项目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 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全线隧道及竖井监控量测。
2.2.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洞内外观察量测(必测)(2)周边位移量测(必测);(3)拱顶下沉量测(必测);(4)地表下沉量测(必测);(5)钢架内力及外力量测(选测);(6)围岩体内位移量测(洞内设点)(选测);(7)围岩体内位移量测(地表设点)(选测);(8)围岩压力及两层支护间压力量测(选测);(9)支护、衬砌内应力量测(选测);(10)锚杆轴力量测(选测)。
2.3 标段划分及服务周期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号为:SDJC-1及SDJC-2(详见附表一)
服务周期:预计工期5年,实际工期自服务合同文件签订之日起至隧道施工及监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止(隧道监控量测工期同对应土建施工标段施工工期,并须满足土建施工标段实际施工进度要求。若因土建施工标段实际施工工期延长或提前,则相应的监测工作随之延长或提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有:
①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监控量测业务范围须含“隧道监控量测”内容),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监控量测业务范围须含“隧道监控量测”内容)。
③近5年(2011年6月至今)内:独立完成 1 座及以上每座单洞长度不小于 3000 米的公路隧道监控量测工作(包括单项隧道业绩或合同段包含隧道业绩)。
④2015年度财务净利润大于或等于零。
⑤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和管理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 投标人可对 2 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终只允许获得 1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如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应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按废标处理)。在同一标段出现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作废标处理;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未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禁止投标期内(以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登记或信用等级被评定为C 级以下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8月11日至2016年08月17日在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pandagaosu.com/)上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招标文件补遗书及有关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pandagaosu.com/)自行下载。
5.2投标人应及时在上述网站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收到或默认已经收到。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11日至2016年0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3室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等,招标人不登记任何投标人信息。
5.4 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收取现金,并开具购买凭证,请投标人妥善保管,投标人拿购买凭证在开标后于现场换取正式收据。
5.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提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2)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6年09月02日上午08:30~09:00时,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02日上午 09:00 时,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书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出示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的购买凭证,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以下情况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同时提交公示资料的。
(4)投标文件密封及书写不符合要求的。
(5)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hy/)和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pandagaosu.com/)等媒体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如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每个标段都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划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并注明所投标段号。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四点前到账。
投标人在保证金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单到招标人财务处换取收据,汇款凭证及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9.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格式后附):
公示表 1. 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 4-1)
公示表 2.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 4-3)
公示表 3. 近五年(自 2011年6月起至今)在建或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4-5)
(2)公示资料的包封: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置于U盘内,且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以及上述三表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按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其单位公章),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未能提交公示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公示资料公示及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pandagaosu.com/)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pandagaosu.com/)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43093
时 间:2016 年08月09日
附表一 标段划分、投标人资质及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名称: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
标段号
隧道名称
隧道 长度
(m)
最高限价
(万元)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的工程)
SDJC-1
中坝隧道
左洞
4634
552万元(其中竞争性部分费用为524万元,暂列金为28万元)
须具备:
①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监控量测业务范围须含“隧道监控量测”内容),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监控量测业务范围须含“隧道监控量测”内容)。
近5年内完成过下列工程项目:
独立完成 1 座及以上每座单洞长度不小于 3000 米的公路隧道监控量测工作(包括单项隧道业绩或合同段包含隧道业绩)。
右洞
4657
宝鼎1号隧道
左洞
5084
右洞
5087
宝鼎2号隧道
左洞/2
4387.5
右洞/2
4381
竖井
218
SDJC-2
宝鼎2号隧道
左洞/2
4387.5
559万元(其中竞争性部分费用为533万元,暂列金为26万元)
右洞/2
4381
灰嘎隧道
左洞
4685
右洞
4716
半边街隧道
左洞
1832
右洞
1815
注:以上隧道长度为参考数据,实际监控量测长度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