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贵州省六盘水至威宁(滇黔界)公路工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5]949号文件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5]682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6.6%:63.4%。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甲供材料(型钢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六盘水至威宁(滇黔界)公路甲供材料(型钢三期)的采购,计划交货时间: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招标合同段如下:
合同段 |
对应施工标段 |
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合计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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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A包 |
2、3、4、5、6、7、8、9、10、11、12、13、14、15、16、18 |
工字钢 |
I14 |
Q235B |
吨 |
5134 |
贵州六盘水市红桥新区红桥大道鑫钢源钢材市场 |
工字钢 |
I16 |
Q235B |
吨 |
1571 |
|||
工字钢 |
I18 |
Q235B |
吨 |
13205 |
|||
工字钢 |
I20b |
Q235B |
吨 |
18755 |
|||
合计 |
吨 |
3866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型钢制造商或者型钢制造商特许的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3.2 若为型钢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型钢年生产能力必须大于80万吨/年。
3.3 若为特许代理商,其应在
3.4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一个制造(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对一个项目唯一授权,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7 如果特许代理商代理的产品来自不同的制造商,应按上述规定提供不同制造商的相关资料,且制造商均满足上述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组织工地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和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5.3 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邮 编:550004
联 系 人:
电 话:0851-84827846
传 真:0851-84827846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
电 话:010-51656899-851、856、18798889357
传 真:010-59273266
网 址:www.bjztc.com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 8830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