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10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2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辽宁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出资、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为辽宁省人民政府40.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9.7%、中国铁路总公司30%,招标人为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与京沈客专并行段沉降变形评估及自动化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计划总工期 2.1.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宁省沈阳市、阜新市。 2.1.2建设规模: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线路起自通辽,经甘旗卡、彰武、引入在建京沈高铁新民北站,正线全长196.903公里。起讫里程自京沈高铁新民北站DK0+000(=京沈高铁JSDK633+125)至通辽站DK197+276.207,含通辽枢纽、新民北疏解工程。 2.1.3计划总工期:全线总工期48个月。 开工日期2016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5月。 2.2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速度目标值:250km/h。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4000m,困难地段3500m,枢纽两端减加速地段按照相应的设计速度办理。 5.正线线间距:4.6m。 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8.牵引种类:电力。 9.机车类型: 动车组。 10.列车运行方式:CTCS-2。 11.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12.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与京沈客专并行段沉降变形评估及自动化监测,并行段京沈客专的里程为 (1)DK622+220.59~ DK623+103.55; (2)DK626+275.65~ DK632+295.16。 2.3.2主要工作内容: (1)先期监测、评估 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与京沈客专并行段桥梁的沉降及变形进行监测、安全评估,提出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作为确定自动化监测方案、监测预警限值和监测成果分析的依据。 (2)实施自动化监测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监测方案,对与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并行段京沈客专桥梁的沉降变形进行自动化监测,并对监测数据分析、预测形成成果报表。 (3)监测预警、原因分析 根据监测数据及时对并行段京沈客专桥梁的沉降变形进行预警,开展对预警值超限进行分析,确定超限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处理。 (4)提报最终监测成果报告。 2.4标段划分 本次评估及自动化监测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TLBJ。 2.5工程总工期 本次招标工程总工期自开工起至正式验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工程要求。 (2)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包含工程监测内容),同时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铁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证书。 (4)近三年具有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的客运专线沉降变形评估和监测的业绩。 (5)在人员、仪器、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备满足本项目评估和监测工作的能力。 (6)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 西侧办公楼C4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凭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办理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付款(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信汇、个人汇款和现金),售后不退。请申请人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6183001040025980;开户行:农行沈阳北京街支行)。 5.4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6万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10时00分至2016年8月31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1日10时30分,地点为在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6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路建设工程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 西侧办公楼C406房间 邮 编: 110002 联系人: 孙相奎 电 话: 024-62029891 传 真: 024-62029421 电子邮件:1712675693@qq.com 账户名称: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北京街支行 账 号: 06183001040025980 |
标段划分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标段概况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