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2
1. 招标条件 祁阳木梓圩至金洞牛头山公路改建工程 (简称“永州木牛公路”),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2】66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祁阳县木牛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省补助资金占42%,地方自筹占58% 。招标人为 祁阳县木牛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永州木牛公路路面及附属工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按照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区委区政府要求,现对本项目以投融资+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永州木牛公路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和祁阳县境内,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35.734km。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局部路段为 40 公里/小时), 其中木梓圩至金洞管理区段 12.931 公里,路基宽度 12.0 米,金洞管理区至牛头山段 18.482 公 里,路基宽度 10.0 米;牛头山至小姑石桥段 4.321 公里,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8.5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局部路段为沥青混凝土,其中已完成700米路面工程)。永州木牛公路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施工已完成。 招标范围:为永州木牛公路项目投融资3757万元人民币及K9+745~k36+763段路线长26.373km的路面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人民币3757万元的投融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近五年内,投标人应独立完成过一项20km及以上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和一项20km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3.2款的资格要求。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招标人了解项目投融资和工程建设要求后,并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的投标响应金。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为: 收款单位:金洞管理区金洞至牛头山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开 户 行:湖南省祁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洞信用社 账 号:9103 2280 0188 9362 4012 4.2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6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层),持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⑥人民币300万元投标响应金银行转账回单,以及一份上述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考察工程现场,如果在考察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招标人概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3楼)。招标人将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当众举行公开开标仪式,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详见附件3评标办法。 8. 附件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 投标意向函 附件3 评标办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阳县木牛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县金洞镇人岭路5号 电 话:13874378427 传 真:0746-3858065 联 系 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层 联 系 人:沈先生 杨先生 电 话:15973113467 13973143241 传 真:0731-88907457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施 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需附《省外建 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牵头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投资能力要求)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年(2013~2015)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投融资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60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由发包 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 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规定,投标人的业绩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 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投标 人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予认定。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组成各方的业绩均视为联合体的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须在“信誉情况表”中说明相关的情况,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在“信誉情况表”中说明相关的情况,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表后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包括项目名称和建设地点、业主名称和住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工程简况与交(竣)工时间、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加盖证明人公章),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2.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 应采用清晰彩色复印件。 3.没有按以上要求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的,有可能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后审查。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一方派出的。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1.必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证明材料,并附有清晰可辨的三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政府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资格证书)。试验工程师需要附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计量工程师需要附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需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彩色打印件。 2.没有按以上要求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的,有可能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后审查。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注:以上设备和仪器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明材料(购买发票或采购意向书或租赁意向书)。 附件2 投标意向函
投标意向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参加 祁阳木梓圩至金洞牛头山公路路面及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3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注:1.投标人或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质检试验工程师的类似业绩,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与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规定确定。 2.获奖工程须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确认。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获奖等均视为联合体的业绩、获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