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网福银高速公路南平市塔前互通式立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16】0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高网福银高速公路南平市塔前互通式立交工程, 已由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高网福银高速公路南平市塔前互通式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交通[2016]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南平市塔前互通起终点为福银高速公路K182+600~K184+180(原设计桩号),交叉桩号主线K183+439.593=AK0+502.186。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23亿元(其中建安费9187万元)。该项目主线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米,双向四车道,主线长约1.58公里已建成通车。新建匝道及连接线路线长约3.85公里。匝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单向单车道9.0m,单向双车道10.5米,对向双车道15.5m;连接线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2m;互通新建桥梁427m/2座。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路基及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均为1/100;其它相关技术指标执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2.2工程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为60天,施工图设计为60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自施工招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合同段(S合同段),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及内容
3.1 勘察设计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行业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 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一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的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近5年完成过一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
3.2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同时,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定代表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并且不得同时成为勘察设计和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发布的2015年度信用考核中被评为A、AA等级的,其业绩不做公示);
3.5 本项目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的中标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本项目勘察设计的中标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日8 时30分起至2016年8月5日 23 时59 分止(五天,节假日不休),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www.npzbtb.gov.cn) “招标公告”栏目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
4.3前期阶段研究或设计的成果文件及相应的批件(复印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元,投标单位可凭投标报名号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购买(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10号),一个报名号仅代表一家公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预备会时间:本项目不举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30 时至0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到场,并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保证金回单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号等资料并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现场核对检查并签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上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核查信息的只需提交副本复印件,若不能通过二维码扫描的须携带原件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12: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联审南招【2016】014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gc.chinabiddingzb.com/)、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网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平市闽江路3号交通大厦西侧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99-883959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10号
联系人:李先生、项先生
电话:0599-8814275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1676107052505220
开户银行:建行延平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地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www.npzbtb.gov.cn) “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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