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国省县道普通公路桥梁定期检查工程已由涪陵区交通委员会以涪交委发[2016]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公路桥梁管理处,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桥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公路桥梁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涪陵区内100座普通桥梁进行定期检查(详见附表: 2016年国省县道桥梁检查明细表)。
2.2项目地点:涪陵区。
2.3招标内容:100座普通桥梁(详见附表: 2016年国省县道桥梁检查明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参加投标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具备公路试验检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资质、或批准的检测参数中包含桥梁定期检查相关检测项目的综合乙级(桥梁增项)资质,同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书(CMA),独立法人(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有5年以上桥梁工程的试验检测经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12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公路桥梁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涪陵区天子殿居委 地 址:涪陵区新华西路48号
电 话:023-72866258 电 话:023-7226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