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省道303线巴朗山隧道及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批准建设,由项目业主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国家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目前项目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并计划于2016年前完成合同内全部工程,需进行交工验收检测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拟对本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省道303线巴朗山隧道工程:
项目概况:省道303线是阿坝州公路网主骨架之一,路线起于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经卧龙、穿越巴朗山,过小金县、丹巴县,止于道孚县八美镇。目前,正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其中巴朗山隧道工程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南部小金县以东的小金、汶川、宝兴三县交界处,起止点与省道303线相连,起于S303线K97+730(隧道桩号K97+730),设计高程3849.79m。止于S303线K125+760(隧道桩号K107+449.95),设计高程3849.28m。隧道工程全长约9.738Km,其中新建隧道长约7.940Km(车行平导洞长约7.965Km)和引道长约0.937Km,改建引道长约0.891Km。最大埋深871m。
技术标准:巴朗山隧道为单洞双向交通。公路等级:二级公路,地形类别:山岭重丘,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8.5 m,行车道宽度2×3.5 m,隧道主洞建筑限界9.0×5.0m,隧道内空断面积为56.19m2。隧道平导建筑限界4.5×5.0 m,平导洞内空断面积为28.97m2。路面为水泥混凝土
2.2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
项目概况: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起于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经耿达,止于卧龙。该路于2006年开始在原路的基础上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在“5.12”震前改建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但在“5.12”汶川地中严重损毁。2009年启动了该项目的震后恢复重建工作,2010年8月14日,在震后恢复重建主体工程即将完工之际,项目区又遭遇130年一遇特大暴雨,在地震次生灾害的双重作用下,映秀至耿达段模爆发山大规洪泥石流,导致部分建设路段道路再次严重损毁,交通中断,河道淤埋抬高。 “8.14”灾害后, 2012年4月,项目业主继续该项目的建设,名称为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调整)。
路线起于映秀,接都汶高速公路,经烧火坪隧道(属都汶高速公路),沿渔子溪一路上行,经耿达,止于卧龙,全长44.513Km。
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30)Km/h;路基宽度:8.5(7.5)m;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次招标为省道303线巴朗山隧道及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本项目共划分为JC1、JC2共二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具体检测内容及数量见报价清单)。
标段
对应项目
合计里程 (km)
检测服务内容
JC1
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44.513km)
省道303线巴朗山隧道工程项目(9.738 km)
54.251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安全设施、交叉工程及房建工程等交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JC2
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注:具体的检测内容及检测数量,以质量监督机构审批合格的检测方案为准。
检测工期:检测单位将本项目检测方案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批,合格并收到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通知后,必须在10天内进场(派驻相关人员和检测设备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质量检测快报和正式试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考虑项目分散、工作不连续对人员和设备的安排以及对检测费用的影响。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资质要求:
JC1标段: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JC2标段: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1年1月1日起)
JC1标段:至少完成过一个里程不低于5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JC2标段:至少完成过一座单洞3000米以上公路隧道的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4)财务要求:近一年(2015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3]113号)要求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本次招标允许潜在投标人最多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获得 1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检测单位的选取还应遵循“检测标段回避”的原则,即如果检测单位在划分的检测标段中已承担项目施工阶段监理试验室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不能再承担该检测标段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招标人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在招标人网站:http://www.scxsgs.com/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如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应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将在招标人网站:http://www.scxsgs.com/及时发布。下载过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项目考察、评估,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5.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6年 8 月 1 日上午 8:3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1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ichuan/)和招标人网站(http://www.scxsgs.com/)等媒体上发布。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标段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担保: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2 万元;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3 万元。
(3)处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处理限制投标期内,投标时按C级对待的投标人:人民币3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应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横街26号
邮 编:610041(成都)
电 话:028-85585079
传 真:028-85583178
联 系 人:廖先生
网 址:http://www.scxsg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