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站后工程四电集成招标
资格预审补充公告(代招标补充公告) 招标编号:GC-2016-27 根据2016年6月22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铁路建设项目“四电”工程招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建设【2016】152号)要求,2016年6月24日挂网公告的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站后工程四电集成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需发布本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原公告“3. 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以下内容: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集团公司且同时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上述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联合体成员均须为集团公司(如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近5年内(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具有设计速度目标值200Km及以上轨道交通项目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系统集成工程累计100正线公里及以上,且稳定运营一年以上业绩;同时具有铁路设备房屋或类似房屋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方)且均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2.2 投标人若是联合体,联合体须具有近五年(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完成设计速度目标值200Km及以上轨道交通项目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系统集成工程累计100正线公里及以上施工业绩且稳定运营一年以上。其牵头单位应具有设计速度目标值200Km及以上轨道交通项目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系统集成工程的牵头业绩;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上述各业绩子公司具备也可)。 修改为: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上述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申请人应具备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2.2 投标人若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单位应具备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或分别具有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强电、弱电集成施工业绩。 二、原公告“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的以下内容: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修改为: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6年7月5日 |
标段划分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标段概况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JMSG-9标 | 深茂铁路江门南(含)至茂名东(不含)段:DK123+200~DK388+868.287;江门地区配套工程;茂名地区配套工程。 | 深茂铁路江门南(含)至茂名东(不含)段:DK123+200~DK388+868.287;江门地区配套工程;茂名地区配套工程。以上三项设计里程范围内的站后四电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