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1.1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金钟桥项目防盗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1.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标书的投标人,需提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本次招标采用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7月5日11:00前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并根据所购招标文件包件售价,将购招标文件款电汇转入招标人账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投标保证金)、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金钟桥项目防盗门招标(包件号)包”,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付款后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1日11时00分,地点为: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14楼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四通街三号达高桥金鹏大厦),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②地点: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14楼会议室。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网站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招标单位: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类别:
联 系 人: 汪小波:15186991141
罗凤金:18185730077
邮 箱:759115940@qq.com
开户单位: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701000132000026310
账 号:南充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
地 址:南明区新华路翠微巷1号
10.附件
附件一、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二、招标内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条件清单
附件三、投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