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州门司镇紫泉垅至杨洞水库(X028)公路通畅改建工程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6】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国省补助、财政配套及自筹,项目业主为(招标人):资兴市州门司镇塘家湾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州门司镇紫泉垅至杨洞水库(X028)公路通畅改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州门司镇塘家湾村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公路长2.51公里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缺陷责任期:1年
2.6 保修要求:3年
2.7 招标范围:通畅改建工程,包括路基、路面、安保及桥涵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8 投资估算:约139.5991万元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需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郴州市外企业需符合郴建发【2013】82号文件的要求,提供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
3.2投标人需具备近五年(2011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内具有二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①3公里及以上的通村公路 ②3公里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的等级公路 ③投资额14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通畅工程的新建或改建工程)施工,并经交(竣)工验收的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09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为便于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报名前投标人需与招标人联系并持有效的身份证明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建造师)。招标人在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安排专人(姓名:胡支书 电话:13975743332)在村委会办公室值班,负责接洽踏勘事宜,并给有合作诚意的投标人及时开具现场踏勘证明。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6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人名下,具备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公路B类,水运类不认可、网上可查询),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登记在投标人名下。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资兴市晋宁路民政局1号门面),由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以下资料报名:(1)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法人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的身份证;⑥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为公路B类,水运类不认可、网上可查询)、社保缴费凭证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社保缴费记录⑧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诚信管理手册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 ⑩现场踏勘证明。(2)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项全套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二份(装订成册),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在报名同时发售含《工程定价审核表》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过日不予发售。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评标方法
《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 号)文件中的“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证明。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8.联系方式
名 称:资兴市州门司镇塘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资兴市州门司镇塘家湾村
联 系 人: 胡己林
电 话: 1397574333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香雪东路香雪公馆3栋16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869801677
监督部门: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共资兴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中共资兴市州门司镇纪律委员会。
电 话:0735-3335083 0735-3335083 0735-316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