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2016-03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1965号),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新疆自治区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乌鲁木齐铁路局以《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水土保持监测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建函〔2013〕1965号)批复了本招标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承办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格库铁路新疆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工程新疆段线路穿越阿尔金山,先后经过巴什考供、米兰、若羌、铁干里克、尉犁,西抵库尔勒市。新疆境内线路长708.147km,特大桥、大中桥总长80.82km/185座,占新疆境内线路总长的11.41%;最长桥梁为台特玛湖特大桥,全长24.558km。单线隧道43.986km/14座,占线路长度的6.21%;最长隧道为阿尔金山特长隧道,全长13.195km。新疆境内估算静态投资总额约218亿元。 主要技术标准为: 铁路等级:Ⅰ级; 正线数目:单线; 限制坡度:6‰,双机地段16‰;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1200m,困难800m; 牵引种类:电力; 牵引质量:4000t; 机车类型:HXD系列; 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双机880m; 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2.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 2.3 计划工期:全线建设工期为5年(60个月) 本招标项目工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之日止。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 依据铁路总公司批准的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依吞布拉克(含)~库尔勒(含)(DK508+600~南疆线DK456+894)设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涉及的有关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全部内容,并定期提交水保监测报告,项目验收时为项目编制水土保持自查初验报告,配合项目水土保持验收。 2.5工作要求 2.5.1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协助招标人向上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季度监测方案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2.5.2项目验收时协助招标人编制项目水土保持自查初验报告,项目竣工后配合招标人与水土保持验收单位推进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2.5.3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对项目水土保持相关影像、文字材料归档,形成项目水土保持档案资料。 2.5.4协助招标人及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单位整理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等。 2.5.5承担监测的单位必须实行驻点监测,同一项目的驻点监测人员至少要有一名取得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书;以定点定位监测与不定期巡测相结合,并以地面定点监测和调查监测并重,监测时段和频率等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定点监测方法采取测钎法,不定期巡测采取实地调查法。 2.5.6建设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水土保持日常工作,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水土保持相关会议,按月度向招标人、当地、自治区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发现水土保持问题及时向招标人汇报,提供水土保持管理意见及建议,建立健全招标方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1.2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甲级证书,截止投标日期往前推算,以项目完成验收日期为准,近五年内有三条大、中型公路或铁路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业绩,且有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批复文件)。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所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2.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 24 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 12:30时,下午15:0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库尔勒市火车东站新华路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316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恕不办理招标文件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7月 14 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 14 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16年7月 14 日10 时30分,地点为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开标前投标人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以备查验。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xjztb.net)、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铁路建设工程网(网址:http://www.rebcenter.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格库铁路新疆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火车东站新华路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 邮 编: 841001 联 系 人:李玉平 电 话:0996-8642125 传 真:0996-8643150 电子邮件:463952411@QQ.COM 开户银行:新疆库尔勒市工商银行库尔勒火车东站支行 帐 号:14030122038 |
标段划分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标段概况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依吞布拉克(含)~库尔勒(含) | DK508+600~南疆线DK456+8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