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 桂交行审[2016]31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西中交贵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组成,招标人为 广西中交贵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桂发改交通〔2015〕1446 号核准,监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广西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服务(JL-1~9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监理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标法。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1项目概况
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广西高速公路网布局中“横4”苍梧(龙眼咀)至硕龙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列入广西“十二五”规划的前期工作项目之一。本项目东联梧州至贵港高速,西接隆安至硕龙高速,既是横贯广西中部东西向的交通大通道,又是连接云南、广西、广东等西南省区的省际通道,还是我国西南出入边境的国际通道。
本项目按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路基宽度27.0m,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要求。路线起点桩号为K9+972.853,终点桩号为K238+700(中间设有断链),全长为 228.120 公里,项目概算约 208.7 亿元。
1.1.2 招标范围
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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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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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1~J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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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如有)、桥涵、隧道(如有)、立交、房建(如有)、绿化(如有)、交通安全设施(如有)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含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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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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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含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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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监理服务期
JL-1~JL-4、 JL-6~JL-8合同段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62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2个月,施工期监理 36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施工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JL-5合同段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50 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2个月,施工期监理 24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施工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JL-9合同段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38 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2个月,施工期监理 12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施工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1.2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共分为9个合同段。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JL-1~JL-8合同段分别设立监理试验室负责监理的平行试验工作。
监理合同划分和单位资质要求如下表:
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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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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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建工程 起迄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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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里程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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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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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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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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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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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9+972.853~K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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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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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桥涵、房建、绿化、交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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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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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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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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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1+700~K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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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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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房建、绿化、交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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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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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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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1+800~K1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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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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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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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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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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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02+406~K11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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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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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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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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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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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9+980~K14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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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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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桥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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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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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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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48+100~K1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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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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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桥涵、房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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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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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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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67+000~K19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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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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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桥涵、房建、绿化、交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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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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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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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98+600~K23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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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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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桥涵、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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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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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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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9+972.853~K23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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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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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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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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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上述第1.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
2)投标人信息应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工程的3个监理合同段投标,并按投标的各合同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
2.4 其他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人委托交易中心进行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则需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及2016年1月(含1月)后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但经公证的授权书须提交存档原件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6月24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到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售标区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工、彭工、胡工,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3.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1000元/份,请报名人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3.3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3.4投标人报名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4.现场考察及标前会安排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和不召开标前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该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中交贵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6号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3368676
联系人:付先生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5楼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室
邮政编码:510620
联系电话:020-87575800,
传真:020-87578002转823
联系人:王先生、梁先生
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须知附件1~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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