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016GASZ1766
2、项目名称:扬绩高速公路鸿门互通立交机电工程施工
3、工程地点:安徽省宁国市
4、建设单位:安徽省扬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本招标项目扬绩高速公路鸿门互通立交工程已由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15】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安徽省扬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业主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机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本项目位于宁国市西南部胡乐镇,中心桩号为宁绩高速公路K40+200,采用A型单喇叭方案,匝道下穿主线,被交路为省道S323。鸿门互通距离宁绩高速甲路互通(K25+300)14.9公里,距离金沙互通(K50+200)10公里,本项目的建成将解决沿线车辆上下高速公路难的问题,对胡乐镇、旌德及S323沿线城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鸿门互通范围内主线长约1.02公里,匝道长约1.94公里,S323改线路段长约1.2公里,设置收费站1座及配套设施。互通范围内主线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8.5米,对向分离双车道路基宽15.5米;S323改线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5米,路面宽12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6、项目概算:1100 万元。
7、招标类别:工程
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负责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安装调试等。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合同段的设计、供货、运输、仓储、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9、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6月,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2016年底完工试运行),缺陷责任期为项目交工验收后2年。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财务、业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见下表,并要求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财务最低要求 |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过去3年(2013~2015年)公司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业绩最低要求 |
201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作为主承包人须独立完成不少于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合同项目,且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业绩。 |
项目经理(含备选人)最低要求 |
1)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工程师 4)类似工程经验:3年 5)担任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经理的项目:1个。 |
项目总工(含备选人)最低要求 |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高级工程师 3)类似工程经验:3年 4)担任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项目总工的项目:1个。 |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具体确定方法如下(排序在前的优先): (1)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2)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和201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201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3、近三年未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9:00至2016年6月29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3、资料领取(含图纸):网上下载
4、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0元整每标段(投标人开标现场补齐每标段400元整的标书及图纸费用,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望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皖通大厦
联系人:卜工 俞工
电话、传真:0551-63738270 63738891
五、其他事项说明:
1、资金来源:自筹。
2、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3、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3楼18号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伍万元(¥15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本公告所示账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无效。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 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fggzy.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并且还须附通过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业绩信息截图,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且截图必须与投标人提供的网址页面一致,并在投标有效期内可以在网上查询到发布的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七、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04505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