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SZGSZB-201619
中铁二局深圳公司安徽合肥滨湖车辆段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物资污水处理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部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安徽合肥滨湖车辆段工程项主要承担1号线全线配属车辆的厂架修、定临修以及本段配属列车的停放、运用、整备、列检、月修等工作,车辆段位于北至遵义路,东至西藏路,南至珠江路,西至云南路,占地面积约39.61公顷,其中1号线滨湖车辆段占地面积约30.82公顷,其余为5号线停车场用地,滨湖车辆段总建筑面积约18万㎡。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场内房屋的土建工程、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室外管线、道路、挡墙工程和轨道工程等内容。其中场内房屋建筑共有17个单体,即联合检修库、运用库、物资总库、综合维修中心、综合维修车间、工程车库、含油污水处理站、空压机站、特种车库、材料棚、混合变电所、信号楼、洗车库、内燃机车库、轮对受电弓动态检测站、易燃品库和门卫室。标段总建筑面积100553平方米。
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一
3、付款条件:本项目主要以月结方式结算,每月25日双方核对当月供货数量及金额,投标人提供相应金额发票,采购人下月以转账方式支付80%货款,剩余20%累计到供货完成相关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给投标人办理完末次清算后以转账方式全部付清,不计利息。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发票,否则,投标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向采购方支付所开具的假发票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将真实发票补齐;如采购人出现资金困难,投标人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且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货物的供应。
二、技术要求及质保期说明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第三方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员通知时间为准。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投标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到期不能免除投标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投标人对所供货物质量终身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价说明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1.3具有投标物资近三年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5代理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6所有参与报价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珠海市神禹水处理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设备。
2、报价说明
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2.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增值税发票)。
2.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及含油污水处理成套设备深化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材料及设备试验检测、验收资料编制、人员现场培训、人工、辅助机械、机械设备、机具、二次搬运(转运)费用、验收检验合格、管理费、技术协调费等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
2.3其中,出厂单价、运杂费金额以投标人“投标物资报价表”为准。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4本次材料采购价格实行固定价不作调整。
2.5所有参与报价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网上进行报价,且网上报价和标书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否则视本次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供应商操作平台找到本次招标所对应的采购信息进行“响应”(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采购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2、根据所需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并将银行转账电子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852092930@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22日09时00分;
招标公告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6月29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6月23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6月29日17时00分;
4、澄清提问:如有,须在2016年6月30日17时00分前提交。
5、澄清补遗确认:对2016年6月30日17时00分前提交的所有问题,其答复将于2016年7月1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投标人,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6、潜在投标人须于2016年7月1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10时00分,暂定地点: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16年7月15日10时00分,暂定地点: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五、评审:
评审原则:采购人将按照满足釆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对最终价格与市场行情进行比较,如本次报价偏离市场行情,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招标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公开发布。
七、招标人信息及相关联系人信息:
采购人: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四川路最南端中铁二局滨湖车辆段项目部
联 系 人:黄永华(项目联系人)
电话:13908885037
组织单位: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333号中铁南方总部大厦
联系人:温健洪
电话:0755-83190058(18586849190)
账 户 名: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深圳景苑支行
账号:44201535800051009468
八、附件
附件一:投标内容
附件二:技术规格书
- 附件1:附件二、技术规格书.docx
- 附件2:附件一、招标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