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EBW2016-0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BT承办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中铁重庆地铁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系统设备10401标项目经理部。项目为BT模式,资金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正线变电所的桥支架、35KV电缆附件以及五、十号线工程主变电所110KV电缆附件;35KV电缆附件;SF6浓度和氧气含量综合监测报警装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沿线。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线路长度33.42km,其中地下段长度为27.04km,高架线长度为6.38km。本段工程共涉及车站19座,其中地下站18座,高架站1座。环线重庆北站纳入十号线BT工程范围,该站沿环线方向长234m,为15m岛式站台车站,西端下穿既有三号线,其余区段位于龙头寺火车站南广场既有地下广场下方。十号线全线设朱家湾车辆段一座,位于环山公园至长河区间东侧,规划用地47.88公顷;设王家庄停车场一座,位于规划会展大道北侧,规划用地25.94公顷。朱家湾车辆段和王家庄停车场均在本工程内一并建设。建新东路-王家庄工程新建1座主变电所和一座二级电源开闭所。新建主变电所为大寺坝变电所,二级电源开闭所为重庆北站二级电源开闭所(引自环线所建的周家院子变电所)。本工程控制中心位于大竹林,与轨道交通四、五、九、环线合用,集中运营调度。
2.3 招标范围
此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正线变电所的桥支架、35KV电缆附件以及五、十号线工程主变电所110KV电缆附件;35KV电缆附件;SF6浓度和氧气含量综合监测报警装置采购及伴随服务(设计联络、工程监造、出厂验收、培训等)、专用软件、技术文件(图纸、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各类试验大纲和调试报告等)、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安装督导、系统调试、大联调、空载试运行等。
2.4 本工程完工期:计划到货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每批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排产计划为准。
2.5 标段划分:详见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35KV电缆附件和110KV电缆附件除外);允许代理商投标的产品,同一品牌只能是唯一代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3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4.2 所有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4.3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24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dtzb@126.com。
完成注册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根据购买招标文件(拟投包件)将所需现金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帐户内(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0101014170029205),并确保汇款到账。汇款回单上须注明汇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拟投包件号、汇款金额,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潜在投标人将银行汇款回单扫描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不管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并下载公布的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因不知晓或未下载公布的有关招标文件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 招标文件费用详见附件2,招标文件费用一旦缴纳概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 重庆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6号重庆普润斯酒店会议厅。
5.2 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文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5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携带投标物资设备供货业绩原件,以便招标人在评标时进行核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同时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系统设备1040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A区银桥路9号电化局大厦
联系人:苟先生/杨先生
电话:023-61525969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联系人:孟广亮
电话:010-63977662
传真:010-63979686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
十号线系统设备10401标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