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16-2017年整村扶贫畅通工程预安排项目上厂至马家垭口路公路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以石交委〔2016〕2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交委整村扶贫畅通工程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实力、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柱县2016年整村扶贫畅通工程预安排项目上厂至马家垭口路公路工程;
2.2建设地点:石柱县龙沙镇石岭社区境内;
2.3项目规模:本工程全长4.48公里,路面宽6米,硬化公路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少于20公分,路面标号不少于C25,抗弯拉强度不小于3.5Mpa;其中改扩建路基1.8公里,宽6.5米,路面结构采用20公分手摆片石及10公分泥结碎石面层,工程总投资约300万元。
2.4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合同总工期 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按《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办法》(渝交委发{2011}24号)和县政府《关于实施2016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及农村公路工程的通知》(石交委发{2016}206号)文件中技术标准明确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0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年7月12日9时00分至2016年7月12日10时00分,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沙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县龙沙镇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896492116
招标代理机构:华城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南宾路11号二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709499207
传 真:023-7333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