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登记日期: 2016-6-17 公告号: 16187 | |
工程名称: 李沙路(滨海公路至汉河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招标类型: 公开 |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 工程结构: 其它 |
工程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李沙路 | 计划工期(天): |
工程规模: 对李沙路(滨海公路至汉河段)道路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包括绿化约16700平方米、铺装整修约8200平方米、暗渠约343米、路灯16盏,及挡墙砌筑、路沿石安装等。 | 预计造价(万元): 732.13 |
规划许可证号: |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16】71号 |
招标代理: 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钟建 0532-88902009 |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沙子口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联系电话): 侯洪光 0532-88800394 |
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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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上五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项目; 4、能协调当地群众关系。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额在9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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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6年06月20日9时至2016年06月24日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崂山区银川东路27号)报名。报名电话0532-88993424。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外地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入青信用证或主管部门开具证明材料(适用于外地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5、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 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7、必须提供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同类工程界定要求的施工项目至少一个,业绩证明必须包括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须提供工程联系单,内容包括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信息网的中标公示,可供查询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联系单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6、7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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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46426元整(大写:拾肆万陆仟肆佰贰拾陆),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电汇的形式交纳,未交纳保证金及交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收款人: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802070200240707,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南京路第二支行。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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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2016年06月20日09时 ---- 2016年06月24日16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