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新郑市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
1.2招标编号: 新财购-2016-119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1.6施工周期:9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9个施工标段和2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一标段:辛店镇Y033至西土桥(K0+000-K1+500)段公路改建工程
二标段:辛店镇Y092线滹关路至马沟(K0+000-K3+000)段公路改建工程
三标段:辛店镇Y090线至北靳楼娘娘庙(K0+000-K2+600)段公路改建工程
四标段:梨河镇黄桥村西至双楼村西(K0+000-K1+580)段公路改建工程
五标段:郭店镇海寨社区西至洪湖路(K0+000-K1+500)段公路新建工程
六标段:新村镇刘庄—仲寨—屯孙(K0+000-K3+100)新建工程
七标段:新村镇二十里铺至王毕庄(K0+000-K2+100)段公路改建工程
八标段:龙湖镇Y062线小司至袁张线(K0+000-K5+000)段公路改建工程
九标段:龙湖镇Y062线小司至袁张线(K5+000-K10+600)段公路改建工程
监理标段:
十标段:监理标段(对一至五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十一标段:监理标段(对六至九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二、报名条件:
2.1投标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2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是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投标单位可以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3.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施工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郑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件;
监理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郑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件;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A4纸装订。)
四、报名时间:
时间:2016年06月13 日至06月21日 17:00 点止。
五 、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标书费缴纳、投标文件接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柒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三标段: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四标段:人民币陆万元整;五标段:人民币柒万元整;六标段: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七标段:人民币玖万元整;八标段: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九标段: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十标段:人民币肆仟元整;十一标段:人民币柒仟元整。
该项目信誉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三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四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五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六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七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八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九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
4、标书费支付日期: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帐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5、信誉保证金于
单位名称:新郑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账 号:1702024129300030091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换领收据;
信誉保证金收据换取截止日期为2016年06月24日17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9:30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371-69903952
地址:新郑市后屯站化路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71-63206920 /13939060463
地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A座D506
九、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