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比选项目概况:
1.1比选人(建设单位):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2比选名称:丰山镇银塘村至龙径村(南北公路)公路浦角线至九龙大道段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工程施工监理
1.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费157.87万元,丰山镇银塘村至龙径村(南北公路)公路,总长3.592公里,路面宽37米。其中本次招标范围及规模:丰山镇银塘村至龙径村(南北公路)公路浦角线至九龙大道段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和侧分带工程,长约600米;
1.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约为2个月;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
二、 比选内容:
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三、参选中介机构的报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理单位。
3、外来中介机构需依法在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其分支机构并在行政监管部门备案取得《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且有固定办公场所;
4、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中介机构或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漳州市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未被评为严重失信中介机构(即D级);
6、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报名条件的中介机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比选申请人请于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9日每天上午 0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购买比选文件以及相关资料。
五、比选活动时间:
1、比选时间:2016年6月14日 下午16:00
2、比选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
3、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和地址:于2016年6月14日下午15:30~16:00 密封递交,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
六、收费标准:
监理工作报酬(监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价房[2007]273号)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计取,即本项目业最高监理费控制价为:46253元。工期延长,分期施工及工程增负等监理费用均不予调整。
七、比选方式: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选法
八、比选保证金数额:
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应缴纳保证金 3000元,递交比选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交清。(落选者当场退还);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伪造资料被调查核实者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 人:张 电 话:18760091636
比选联系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
联 系 人:小刘 电 话:0596-2169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