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冷水镇八龙村。
2.2 工程规模:改续建硬化公路全长2.88km(含路基扩宽、路面调平补强),硬化公路混凝土路面宽度6.5m,对原有水泥路面进行破碎碾压处理,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少于20cm,路面砼标号不少于C25,另合理设置路标路牌,工程总投资约167.04万元。
2.3 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合同总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6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及农村公路工程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6〕42号)文件中技术标准明确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3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处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月 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szggzy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最高限价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8日 9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6年 6 月 28 日 8 时 30 分至2016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全 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
联 系 人:沈小锋
电 话:18716974466
7.2 招标代理机构
全 称: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协信星光天地4栋10-6
联 系 人:曾溢
电 话:023-67721308、150867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