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邢汾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羊范镇王村西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文渊0319-295071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鞠广有0311-80897505
采购预算金额:1849130.00
采购用途 : 在DK0+229.5等24处桥梁被交道上增设跨度小于15米限高门架48个,门架采用钢管立柱单横梁加斜撑结构,横梁中部设圆形玻璃钢限高标志。在K26+470被交路增设跨度大于15米的限高门架2个,门架采用钢管立柱桁架横梁加斜撑结构,桁架横梁中部设圆形玻璃钢限高标志。
项目实施地点 :邢汾高速公路沿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3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上述信息与系统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除外);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 (7)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靶场街29号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5-3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6-06
时刻说明:(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1号美华商务酒店
供货时间: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1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7283048
受理质疑电话:0311-80897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