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1(22省道)东阳怀鲁至山口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办交通受理〔2015〕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阳市交通运输局(下称“发包人”),也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yztb.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主线起于S211省道、怀万线、甬金高速公路连接线三路交叉处,路线往西展线,经厦炬路、石塔山、横塘、后周、葛塘山、清塘坞、仓前、狮山杜、朱村、湖塘等村,与迎宾大道相交,经哈比塘、杨武村,与人民路、中山路、关山路、望江路相交,在湖田村西侧,与连接线、山口大道相交,然后往北,下穿甬金高速,经锦坊村东侧,与义乌S310省道复线相接,终点位于埠头村东侧东阳与义乌交界处。主线全长约18公里。连接线起点位于山口大道与主线平面交叉,往南与湖莲西街平交,连接线终点位于八华路与广福路平面交叉。连接线全长0.810公里。本项目估算总金额约为185714.043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约为130070.1825万元。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全线共有中桥约147m/3座,小桥26m/1座,涵洞约112道,平面交叉约8处,互通立交约4处,分离立交1处。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一级公路,主线路基宽40m,连接线路基宽24.5m。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及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亮化工程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工作。
2.4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45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日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合同签订后90日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60日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交叉及防护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后15日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日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对未列入上述名录的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等字样链接下载)。
4.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及工可资料,但投标人需要纸质工可资料的,请2016年6月3日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86691217。(注: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如发现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工可等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确认
5.1 由投标人将投标确认函通过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送达至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二楼,传真号:0579-86691217),传真以后将投标确认函的扫描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22085855@qq.com;
5.2 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17时00分;
5.3 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确认函附后。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会议室(具体地点有变化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时,所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如代理人出席)、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y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东阳市人民路220号公路大厦4楼
邮政编码:322100
联系人:何金明
电 话:0579-86691635
传 真:0579-86691792
电子邮箱:dyjm030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
邮政编码:310014
联系人:汪琪、马美晓
电 话:0571-85867390
传 真:0571-86727563
电子邮箱:395590114@qq.com
1、招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