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衡水市北环西路94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静轩0318-694169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超0311-67306737
采购预算金额:4099941.00
采购用途 : 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计重设备改造、收发卡机更换
项目实施地点 :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收费系统工程专项资质),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3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含收费系统)工程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上述信息与系统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07室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1500元/套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5-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6-03
时刻说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裕华大酒店七楼大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1号)
供货时间:3个月,预计开工时间:2016年7月20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计重设备改造、收发卡机更换
传真电话:0311-83021585
受理质疑电话:0311-67306737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07室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分为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对本项目的关键设备进行评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及图纸、技术规范、关键设备清单,提交关键设备名录,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关键设备品牌、型号名录;第二阶段,招标人只向第一阶段提交了关键设备品牌和型号的投标人发出补遗书,明确第一阶段确定的关键设备品牌、型号及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据此提交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采取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