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TJSF2016-030 | 中标结果 | 查看中标结果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站前工程 | ||||
建设单位 | 沈阳铁路局,沈阳铁路局 | 招标类型 | 其他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地 址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发布时间 | 2016-05-26 |
公告内容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筹资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83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辽赤峰凌源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本项目站前工程第三方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工程新民北(不含)至通辽高速铁路,DK0+000(=京沈客专JSDK633+125)至通辽站DK197+276.207,含通辽枢纽、新民北疏解工程。主要工程内容:线路起自通辽,经甘旗卡、彰武,引入在建京沈高铁新民北站,正线全长197km。 2.2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250km/h;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4000m,困难地段3500m,引入枢纽及接轨站两端加、减速地段可适当减小;最大坡度:20‰,个别困难地段不大于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2;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48个月。 2.4 招标范围: 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站前工程路基、桥梁第三方检测。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TLJC。主要检测内容及数量见附表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1.3. 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书(CMA),参数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全部参数。 3.1.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且近三年检测业务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 3.1.5有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专业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标段检测任务的能力; 3.1.6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检测工作经验至少10年以上,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技术负责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的检测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工程检测业绩,参加过铁路大中型项目路基和桥梁工程检测技术或管理工作(以上2人必须为企业正式职工,提供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1.7近三年内(2013年5月—2016年5月)具有建设单位委托的铁路桥梁工程桩基,路基工程基底处理、填筑及挡墙、隧道检测业绩和经验,并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1.8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检测负责人在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10投标人不得与检测标段的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利益关联。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请投标人于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西侧办公楼C406房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付款,售后不退。(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信汇、个人汇款和现金),售后不退。请申请人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沈阳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账号:3301002329264039382;开户行:工行沈阳市总站路分理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7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六开标室)。 5.2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计量认证(CMA)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学历证、职称证、检验或检测证书)原件及能证明检测业绩的检测合同原件、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进行查验。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8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赤峰凌源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西侧办公楼C406房间 邮 编:110002 联系人:孙相奎 电 话:024-62029891 传 真:024-62029421 电子邮件:1712675693@qq.com 账户名称:沈阳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银行:工行沈阳市总站路分理处 账 号:3301002329264039382 |
标段划分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标段概况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第三方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