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崇左市崇左大桥及引道工程已由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左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崇发改投资〔2014〕48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左大桥及引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投资〔201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大桥及引道工程Ⅰ标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崇左大桥项目位于崇左市城西片区,水口湖北侧,为城市独立特大桥项目,是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全桥长533m,其中主桥长400m,主桥桥宽39m;引桥共长133m,引桥桥宽37m;双向六车道。主桥为105m+190m+105m双塔空间双索面矮塔斜拉桥。计划工期720日历天。项目估算总投资50427万元。2.1.2国道332线拉哈段一级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境内,现已批准开工建设,承建单位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线路全长76.197KM,工程结构物包括大、中桥梁,涵洞,互通立交桥等,建安投资总额为12.3亿元。工程建设工期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共24个月。
2.2 招标内容: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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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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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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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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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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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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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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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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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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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大桥及引道工程Ⅰ标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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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G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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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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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物资
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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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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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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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大桥及引道工程Ⅰ标项目部所属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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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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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至工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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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建筑钢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授权。
3.1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3.1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和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
3.1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产品的钢材生产厂必须在原铁道部公布的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崇左大桥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地址:广西省崇左市连接龙峡山路西段延长线和那防二级路(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大桥及引道工程Ⅰ标项目部物资部)。
4.2招标文件售价见2.2招标内容,售后不退。
4.3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投标报名表(见附表2)和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注明购买包件号)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并在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将标书费用打入本次招标人的账户,我们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的电子邮箱(按照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填写的投标报名表中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10时00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9号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B座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9号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B座三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投标保证金
7.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包件。
7.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6月6日16时00分前由投标人汇入各包件所对应的招标人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不汇及汇错招标人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
7.3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后按规定退还。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大桥及引道工程Ⅰ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西省崇左市连接龙峡山路西段延长线和那防二级路
联系人:刘锡冰
电话:15877155500
邮 箱:373262721@qq.com
户名: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大桥及引道工程Ⅰ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行营业室
账号:20073101040020081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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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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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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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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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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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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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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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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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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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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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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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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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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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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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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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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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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