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闽清县梅溪新城第二通道及接线道路工程已经闽清县发改局以梅发改审批【2016】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闽清县梅溪新城第二通道及接线道路工程梅溪洋桃大桥施工监理(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新城第二通道及接线道路工程梅溪洋桃大桥位于梅城镇(荣域外滩小区旁)新建的闽清县梅溪新城第二通道及接线道路工程上,横跨梅溪,东接西大路,西接梅溪路。
1.2工程规模及标准:桥长约为169m,桥面净宽为20米,采用多跨设计,共5跨,为大桥,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与梅溪正交,桥梁拟采用桩基础,单柱预计荷载为15000 kN,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城市A级;桥面设计标高约26.4~30.0m。拟建桥梁跨越梅溪,溪宽约50米,两侧修有护堤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1.3工程投资与监理服务费:工程建安造价约为 1930 万元,监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和闽价房[2007]273号文规定标准计取,监理服务费金额约为49.0127万元(待工程结算后依据结算价进行调整);项目工期延误2个月内,不增加监理费。
1.4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18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监理服务期 18 个月。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
1.6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
1.7招标范围:包括桩基、系梁、承台、墩柱、盖梁、桥台以及上部结构等桥梁附属设施等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1.8本工程的评标办法为:固定标价评分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不含临时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路桥专业),具备路桥专业中级职称,从事路桥专业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路桥施工监理工作不少于5年。
2.3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具有一项已交(竣)工验收合格桥梁长度≥160米的且单跨跨径大于45米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2.6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未被列入最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考核“普通公路”类别中被考核为中的C或D的,不属于行贿档案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
2.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2.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 2016年 5 月19日至 2016 年 5 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6 年 6 月 15 日 9 时 45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投标人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及购买招标资料有效凭证的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补遗书等信息,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有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29号
联 系 人: 傅国军
电 话: 0591-6230125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电 话:0591-18650328800、0591-87716190
传 真:0591-83345700
联 系 人: 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闽清县支行
帐户名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 1004 7333 1890 0100 01
用 途: 梅溪杨桃大桥监理投标保证金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