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20231 建筑工程|锦州市滨海公路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岛连接线
路基、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锦州市滨海公路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岛连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
由锦公项[2015]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计划
补贴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基、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锦州市滨海公路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岛连接线路基、路面工程
2.2建设地点:本项目设计起点位于滨海公路K1153+100处与开发区太行山路交叉位置,中间跨越白沙湾与人工岛相接,设计终点位于滨海公路K1150+300处,路线全长4.047公里。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及涵洞等全部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自 2016年06月20日起至2016年09月30日
(实际开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安排调整)
2.5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级品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一定经营规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的法人。
3.3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企业需提供A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建造师本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格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
(5)A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6)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于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中标金额在1000万以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并能在政府指定的招投标网站可查询;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资信(财务)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三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5段13号楼14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6月8日10时00
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锦州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锦州市
联系 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13号楼14层(凌河商务大厦)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6-3132325
2016年5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