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办交通受理[2015]4号文批准建设,丽水市50省道莲都段改建工程指挥部受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工可路线左线起点接丽水市绕城公路,起点桩号K0+000,右线起点位于丽水市绕城公路塔下大桥与330国道交叉口处,沿330国道至塔下村金温铁路塔下大桥附近与左线合并,路线在塔下沿左侧加宽,之后右幅利用330国道老路改建,左幅设隧道群从老路东北侧布线,至梅岙口,设湾岙沿溪桥于K2+900处上跨330国道,之后设分离隧道穿风化村后山而过,避开滑坡体和开潭电站大坝及风化港区规划,从下岙村至陈山埠村路段利用330国道加宽,之后沿大溪左侧布设路线至石帆村,与石帆大桥平交(二级公路)、下穿金温铁路大溪特大桥,上跨金丽温高速公路,之后上跨330国道与丽水市生态产业集聚区水阁至腊口公路(拟建)平交,终点位于青田县石浦村附近与330国道连接,终点桩号约K9+440(以左幅计),项目全长9.44km(以左幅计)。
本项目按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其中K1+200~K2+350段路基宽度为22.5m,分离式路基宽度11.25m。
本项目工可路线全长约9.44km(以左幅计),单幅桥梁1260m/3座,整幅桥梁1110m/2座,隧道4090m/6座(按单洞计);路基挖方663559m3,路基填方856452m3,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83476m3,路面工程131973m2,平面交叉7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1.87亿元。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路段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管理、养护设施、绿化、水保、环保工程、道路照明、隧道机电设施、接水、接路等三改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整理、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0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10份);
(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10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每标段最终稿(20份);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20份)。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工作日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月。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可资料)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工可资料)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6年05月18日至2016年05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4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286814238@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05月24日。招标人将于2016年05月2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单位登记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7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若发现有使用他人随机验证码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包括已受理的但为相同验证码另一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www.zmctc.com)、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50省道莲都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263号
邮 编:323000
邮 箱:942322511@qq.com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578-2359917
传 真:0578-2662293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双塔街道七星亚湾小区1幢217-227号
邮 编:324100
邮 箱:286814238@qq.com
联系人:张平
电 话:0578-2789773、13735907408
传 真:0578-2789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