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TJW2016-037 | 中标结果 | 查看中标结果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建长春铁路综合货场工程 | ||||
物资供应商(建设单位) | 沈阳铁路局,沈阳铁路局 | 招标类型 | 物资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地 址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发布时间 | 2016-05-18 |
公告内容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长春铁路综合货场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长春铁路综合货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65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长春铁路综合货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第一批甲供物资设备(桥梁防水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长春综合货场近期设到发线5条(含尽端式正线2条)、远期10条(含尽端式正线2条),有效长度1050米;特货小汽车作业区按照1束(2条)尽头式装卸线,有效长1050米规划预留;长大笨重货物作业区设1束(2条)尽端式装卸线,初期装卸线有效长550米,预留1050米条件,远期根据运量增长情况,装卸线具备与集装箱分区共用条件;集装箱作业区初期设 1束(2条)集装箱装卸线,有效长度1050米;成件包装货物作业区按2个作业区、2台夹3线布置,有效长度850米。初期建设南侧1个作业区的2台夹3线,并配套建设分拨仓库一座;综合货场长春端设牵出线1条,有效长1050米。综合货场西端设综合物流区,设有公路功能区、商贸功能区和综合服务区。 2.2招标内容:桥梁防水材料。具体数量及包件划分情况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东陵区白塔堡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218室,持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的还需出具相关生产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4.3 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6月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堡(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邮 编:110165 联 系 人:韩旭 电 话:024-62641039 传 真:024-62641009 电子邮件:snzwzb@163.com 账户名称: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580-227000719 |
包件列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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