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新溆高速公路大熊山连接线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2009〕1384号、湘发改基础〔2011〕16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办函〔2015〕69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项目路线全长47.893km。起点西河镇至龙公山(S225改线段)13.155km和白溪过镇段3.8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龙公山至终点段(除白溪过镇段)30.938km采用三级公路的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
1.2本项目设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总监办下设1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监理处),本次仅对大熊山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J1标段进行招标,其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件。
1.3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第J1合同段总监理服务期为4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http://zjz.moc.gov.cn/rwqss/index.html),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注册情况、诚信信息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的监理单位均可对本监理合同段提出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最多可参加本工程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4:30~16:0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小区5栋一单元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黄谷路与万家丽南路交汇处东南角)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公布时间至2016年5月28日前结束。
6.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投标人须知附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大熊山连接线项目部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小区5栋一单元201室
邮 编:414000
电 话:0731-85810606
传 真:0731-85810606
联 系 人:万先生(18674897388)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表1 资质最低条件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注: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基本帐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核实确认。
表2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J1 |
土建:最近5年(2011年6月6日起至2016年6月5日止),按合同段完成过1个1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绿化、交安工程等及其它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任务; 桥梁:最近5年(2011年6月6日起至2016年6月5日止),完成过1座单跨跨径不小于120m连续刚构公路大桥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任务。 |
注: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标段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表格应填写监理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监理项目,并标明序号(评标委员会仅对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监理项目进行评审,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或多报的业绩不作为评标依据)。
3、表后必须附①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②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的相关内容时,除附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外,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必须按上表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对投标人的业绩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投标人必须将《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投入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7、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8、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9、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表3 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最低要求人数 |
人员资质要求 |
||
J1 |
职称要求 |
资格要求 |
经验要求 |
|
驻地监理工程师 |
1 |
高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处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10年经验,其中从事路桥施工监理工作8年以上,任类似的职务3年以上。 |
注:
1、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岗位登记单位并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其担任类似项目职务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2010年以前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工程师证书的监理人员还应提供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资格,且未被交通运输部评为“从业承诺履约状况很差”或“从业承诺履约状况较差”,且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企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必须将《拟投入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注册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表4 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2013年~2015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 |
注: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必须由原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重新逐页加盖公章)或原件,若财务报表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则需分别提供。
2、财务报表所列数据必须与其对应的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表5 诉讼和履约最低要求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诉讼和履约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其所投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所监工程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8)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9)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标。 |
|
注:
1、第(4)、(6)、(7)、(8)项以最近3年(2013年6月6日起至2016年6月5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2、投标人必须将《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投入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对投标人诚信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附件2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工程监理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 4 人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1人为招标人代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的详细评审;
(4)进行财务建议书的详细评审;
(5)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6)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7)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
(5)财务建议书评审;
(6)投标文件的澄清;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4.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文件)
(1)开标形式性评审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a.投标书中所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不一致;
b.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内容已签署姓名或已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除外)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正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有效的经公证的符合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经公证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人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
5.1通过资格审查标准
(1)资质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1)
(2)业绩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2)
(3)人员配置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3)
(4)财务能力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4)
(5)诉讼和履约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5)
(6)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注册情况、诚信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中已经进行核实,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信息相符,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评审打分,满分90分;技术、商务文件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2技术评审
对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在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的建议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该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每一大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技术评审最高得分40分。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表
序号 |
项目 |
分 值 |
具体评分标准 |
|
满分 |
基本分 |
|||
1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25 |
15 |
根据下述各项评价,各项目分三等计分:优(计满分)、良(计80%的分)、合格(计60%的分)。 ①、工程概述0.5分。 ②、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2分。 ③、驻地监理班子的组织机构1分。 ④、质量控制的任务与方法5.5分。 ⑤、投资控制的任务与方法4分。 ⑥、进度控制的任务与方法4分。 ⑦、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2分。 ⑧、信息管理的任务与方法1分。 ⑨、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的任务和方法2分。 ⑩、廉政建设的任务与方法1分。 ⑪、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1分。 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1分。 |
2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
7.5 |
4.5 |
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采取措施具有针对性、有效,计6~7.5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比较准确,采取措施可行,计4.5~6分。 |
3 |
对本项目的建议 |
7.5 |
4.5 |
①、对本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好,适合本项目建设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计6~7.5分; ②、对本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计4.5~6分。 |
4 |
合计 |
40 |
24 |
|
6.3商务评审
该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每一大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商务评审最高得分5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表
序号 |
项目 |
分 值 |
具体评分标准 |
|||||||
满分 |
基本分 |
|||||||||
1 |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
驻地监理工程师 |
30 |
23 |
22 |
17 |
素质达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17分。最近5年(2011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5日)在类似工程建设中担任过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每一个项目加3分(任职时间不少于12个月以上),加满6分为止。 |
|||
机构设置 |
7 |
5 |
机构设置达基本合理,计基本分5分,比较完善的计6分,完善的计7分。 |
|||||||
2 |
监理业绩及 信誉评价 |
12 |
8 |
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8分;每增加一个达到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土建和桥梁项目,加2分,加至满分为止。 |
||||||
8 |
0 |
信用等级评分表 |
||||||||
年度
得分
信用等级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
AA |
4 |
2.4 |
1.6 |
|||||||
A |
3.2 |
1.8 |
1.0 |
|||||||
B |
2.0 |
1.2 |
0.8 |
|||||||
C |
0 |
|||||||||
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某一监理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 |
||||||||||
3 |
合计 |
50 |
30 |
最近5年指2011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5日止 |
7.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文件的评审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1投标人通过投标报价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开标形式性评审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a.投标书中所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不一致;
b.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d.投标书未填写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3)监理服务费报价表原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7.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7.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投标报价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7.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F1=F-|D1-D|/D×100×E
式中:F1=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
F=投标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³D,则E=1.5;若D1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8.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9.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投标报价评分之和。
10.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11.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3重新招标
13.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3 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建设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湖南省新溆高速公路大熊山连接线项目(简称“大熊山连接线”项目)
1.2 概述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境内,路线走廊总体呈东北走向,路线起于新化县西河镇湘黔铁路桥西侧,接新化至西河公路,经西河、孟公、白溪,终点到达圳上镇,通往大熊山森林公园。
新化县位于湖南省中部偏西,娄底市西部,在雪峰山东南麓,跨资江中游两岸,东至东南与涟源、冷水江市交界,南至西南与新邵、隆回为邻,西至西北与溆浦县接壤,北与安化县毗连。新化县辖14个区(镇)、84个乡,总面积3567平方公里,占娄底地区的43.94%,2007年人口131.96万人,是娄底地区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县。
湖南新化经济开发区原名“新化县梅苑经济开发区”,2006年1月,经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审查后确定为保留的省级开发区,并将原名称规范为“湖南新化经济开发区”。新化经济开发区位于新化县城资江东岸,规划总面积32平方公里,现已建成6平方公里。省道S217、S312贯穿全区,距湘黔铁路2公里,北接娄新高速公路,南连太澳高速公路。
西河镇位于新化县西北部,距县城18km。它东抵游家镇,西临天门乡,南接炉观镇,北连孟公镇和琅瑭镇。西河镇有较好的发展基础,素有建材之乡的美誉。
白溪镇位于新化县北部,是湘中历史悠久的千年古镇,蚩尤故里,世界闻名的梅山文化发祥地。距县城35km,水路交通便利,是旅游黄金线路紫雀界-油溪河漂流-梅山龙宫-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中转站,是游人停车、餐宿、休闲的理想场所。
圳上镇地处新化县北部,国家级森林公园大熊山东南脚下,与安化县洞市、乐安两乡镇毗邻,国土面积264km2,是新化县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经济发展活力较强、人文特色最鲜明的乡镇之一。随着大熊山旅游资源的开发,及进一步挖掘蚩尤文化资源,做大旅游项目,将会是圳上镇的一大产业强项。
本项目作为新化至溆浦高速公路的连接线,直接辐射区域主要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欠发达地区,本项目的建设改善新化县交通条件,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和谐湖南”,加强“大湘西开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带都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1.3 建设标准
本项目起点至龙公山段(S225改线段)及白溪过镇段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龙公山至终点段(除白溪过镇段)采用三级公路的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主要技术标准如下表。
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
项目 |
技术标准 |
|||
1 |
道路等级 |
二级公路 |
三级公路 |
二级公路 |
三级公路 |
2 |
路段 |
起点至龙公山 |
龙公山至白溪 |
白溪过镇路段 |
白溪至终点 |
3 |
里程 |
13.155 |
19.700 |
3.800 |
11.238 |
4 |
路基宽度 |
10.0 m |
8.5m |
10.0m |
8.5m |
5 |
设计速度 |
60 km/h |
40 km/h |
60 km/h |
40 km/h |
6 |
荷载标准 |
公路—Ⅱ级
|
|||
7 |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
0.05g |
|||
8 |
设计洪水频率 |
二级公路大中桥设1/100,小桥涵及路基1/50;三级公路大中桥1/50,小桥涵及路基1/25
|
|||
9 |
桥梁宽度 |
10.0 m |
8.5m |
10.0 m |
8.5m |
2 气象与水文
项目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特征,夏半年降水充沛,气候温暖湿润;冬半年降水较少,气候寒冷干燥。一年中七、八月份气温最高,一月份气温最低。降水主要集中在四~六月,其次为七~十月,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424mm。项目区风向主要受气候和地形影响,全年风向多为东北偏东风,其次为东风和东北风。对线路影响较大的灾害性天气为暴雨,另冰冻也会对山区路线产生较大影响。
3 地形及地质简况
3.1地形、地貌
路线区位于雪峰山脉北东端,主要为低山区,总的地势由西南至东北逐渐降低,地形受构造和岩石控制。路走廊穿越了侵蚀堆积地貌、侵蚀构造地貌(碎屑岩及碎屑岩夹碳酸岩低山丘陵)、构造溶蚀地貌(低山丘陵溶丘洼地)。
根据地貌的成因、形态及组合特征,路线区域内可分为侵蚀构造地貌(碎屑岩及碎屑岩夹碳酸岩低山丘陵)、构造溶蚀地貌(低山丘陵溶丘洼地)及侵蚀堆积地貌。
1)侵蚀构造地貌(碎屑岩及碎屑岩夹碳酸岩低山丘陵)
主要分布于LEK0+000~LEK1+160、LEK11+440~LEAK24+130、LEK10+800~LEAK15+550段。地形、地貌特征为:山脉走向大致与弧形构造延伸方向近一致,海拔标高500~1000m,岩石裸露,浅~中切割,地形起伏不大,山坡一般15~40°,山脊多为龚岗状,局部山脊薄而窄,沟谷以“V”为主,亦见“U”型。
2)构造溶蚀地貌(低山丘陵溶丘洼地)
主要分布于LEK24+130~LEK32+580、LEK34+590~LEK43+300段。地形、地貌特征为灰岩强烈溶蚀,洼地、漏斗密布,丘坡浑圆,丘谷宽缓,原始地形坡度一般在5~25°之间,局部地段呈陡坎状,地形绝对高差10~100m。
3)侵蚀堆积地貌
主要分布于LEK1+100~LEK11+440、LEK32+580~LEK34+590、LEK43+300~路线终点段。地形平缓开阔,呈台阶状,一般多为农田耕作及居民聚集区,多有松散堆积物。
3.2地层岩性
路线走廊基本垂直地层走向分布,因而穿越的地层较多。由路线起点至终点,依次穿越的地层为:石炭系、泥盆系。第四系崩坡积层、坡残积层及冲洪积堆积物不连续的覆盖在以上地层之上。现将与本路线有关的地层岩性由新至老分述如下:
1)第四系(Q)
(1)人工填筑土(Qml):分布在沿线居民区、道路等地带,主要由碎块石、粉质黏土组成,厚度一般小于2.0m。对工程建设影响较小。
(2)崩坡堆积层(Qc+dl):可分为新近垮塌堆积形的崩坡堆积层。主要为公路在修建过程中至目前形成以来发生的崩塌所堆积形成的,形成时间不超过10年。黄灰色,主要由就近基岩的碎、块石组成,块、碎石直径一般10~60cm,最大可达1~2m,结构松散,有架空现象,粗颗粒之间无充填,干。为不稳定地质体的主要来源。主要分布在LEK23+060~LEK23+080和LEK23+200~K23+900段道路右侧斜坡。厚度一般1~6m。
(3)冲洪积层(Qal+pl),主要有粉质黏土、砂土、卵石土。冲洪积层一般有分选,上部为粉质黏土,中部为砂土,下部为卵石土。
粉质黏土:褐色,软塑~可塑状,切面稍有光泽,干强度、韧性中等,无摇震反应,含砂质,手捻砂质感明显。主要分布于河流侵蚀堆积阶地及溪流两岸的表层,厚度一般不大于2m。
砂土:灰色,黄色,为细~粗砂,母岩成分多为石英及岩屑,结构松散~稍密,稍湿、湿,主要分布于冲洪积粉质黏土层之下,厚度一般小于3m。
卵石土:杂色,主要由卵石(母岩成分多种主要为灰岩、砂岩、板状砂岩等)、砾石及中细砂土组成,卵石多次菱角~次圆状状,粒径一般小于50cm,含量约占50~75%不等,砾石粒径一般小于20mm,含量约为15~30%,稍湿~湿,结构松散~稍密。主要分布在LEK1+100~LEK10+350、LEK32+100~LEK33+220、LEK43+300~路线终点段,厚度一般2.0~8.0m。
(4)坡残积层(Qel+dl):以粉质黏土及红粘土为主。
粉质黏土:主要分布于斜坡地带及地形较为低洼的地段。褐色,黄灰色,砖红色,软塑~坚硬状。无摇振反应,切面稍有光泽,韧性中等,干强度中等。表层多为根植土,斜坡层厚多小于2.0 m,冲沟及低洼处厚度一般 2.0~5.0m,道路沿线均有分布。
红粘土(高液限粘土):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溶丘洼地,黄灰色,可塑~硬塑,无摇震反应,切面稍具光泽,韧性中等,干强度中等,厚度一般3.0~5.0m。
2)石炭系(C)
(1)中统黄龙组(C2h):以灰白、浅灰色巨厚~块状细~微粒白云岩,顶部夹白云质灰岩为主。分布在LEK25+050~LEK30+000、LEK31+900~LEK44+200、LEK45+500~LEK45+780。
(2)下统大塘阶(C1d):以深灰、灰黑色中厚~厚层状灰岩为主,中部夹灰、灰白色中厚~厚层状石英细砂岩夹砂质页岩。分布在LEK24+680~LEK25+050、LEK30+000~LEK31+900、LEK44+200~LEK45+500、LEK45+780~路线终点段。
(2)下统岩关阶(C1y):以深灰、灰黑色中厚~厚层状灰岩、泥灰岩夹少量石英砂岩及页岩、砂质页岩,下部为棕黄色细砂岩、砂质页岩及钙质页岩和泥灰岩夹少量灰岩。分布在LEK24+130~LEK24+680段。
3)泥盆系(D)
(1)上统锡矿山组(D3x):砂岩段(D3x2):以黄灰、灰白色细粒石英砂岩、砂质页岩为主。
灰岩段(D3x1):中上部以灰色厚层状灰岩为主;下部在路线穿越区内多被第四系土层覆盖,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分析,该段岩性以黄色页岩、泥灰岩为主。
两者界线被第四系土层覆盖,且对工程的影响较小,将两段合为一起,分布在LEK22+500~LEK24+130段。
(2)上统佘田桥组(D3s):该段为页岩及灰岩区:上段上部以黄色页岩为主;中、下部为深灰色厚层-块状灰岩;下段为黄灰、灰黑色富含白云母之粉砂岩,砂质页岩和页岩。分布在LEK13+000~LEK14+950、LEK15+950~LEK16+520、LEK20+280~LEK22+500段(局部地段被第四系土层覆盖,按1:20万区调报告推测)。
(3)中统棋子桥组(D2q):上段以深灰色厚-巨厚层状灰岩为主;下段以深灰、黄灰色页岩为主,分布在路线起点~LEK13+000、LEK14+950~LEK15+950、LEK16+520~LEK20+280段。局部地段被第四系土层覆盖,按1:20万区调报告推测)。
沿线不良地质现象及病害主要为欠稳定的崩坡积体、岩溶等。
3.3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1)崩坡积体:
本路线至2008年改建(LEK22+980~LEK27+650m未改建)后至今,道路运营良好,仅在LEK25+160~LEK25+180、LEK25+240~LEK25+265两段见有滑塌现象。
A、LEK25+160~LEK25+180段:该段边坡高8~20m,岩体为石炭系下统岩关阶(C1y)棕黄色细砂岩、砂质页岩,岩体较破碎,坡体物质组成为崩坡积块石土,充填物质为粉质粘土,厚度较薄,约1m左右。路线在该段外扩,建议将其清除,坡面作防护处理。
B、LEK25+240~LEK25+265段:该段边坡高5~8m,岩体为石炭系下统大塘阶(C1d)深灰、灰色灰岩,岩体较破碎,坡体物质组成为崩坡积块石土,充填物质为粉质粘土,厚3m左右。因其厚度较薄,建议将其清除,坡面作防护处理。
2)岩溶
工程区内分布有泥盆系锡矿山组、棋子桥组(D2q)与石炭系大塘阶(C1d1、C1d3)地层,岩性主要为灰岩、泥灰岩等。岩溶形态和类型主要为溶洞、溶沟、溶槽等,地表大多为残坡积粉质黏土覆盖,呈棕红色~黄褐色,随地貌起伏变化,覆土厚度不均。
路线区岩溶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溶丘洼地,即LEK25+050~LEK30+000、LEK31+900~路线终点,地表可见溶洞及落水洞(见工程地质平面图),但其规模较小,发育方向多顺层面发育。如LEK36+750右150m处溶洞(D176),其发育方向为25°。据访问,该溶洞深5m,水量约70t/d。该岩溶水被当地村民利用为鱼塘灌溉用水。
钻探揭露,仅沙江中桥SQZK406、资江大桥SQZK413、小桥SXQZKLE4号钻孔各揭露洞径0.2~1.0m的溶洞,洞内充填有少许粘土。其余钻孔未揭露岩溶。说明本路线虽大部分地段处于岩溶地区,但岩溶发育不强烈,且规模较小,易于防治。
对于岩溶路段,在勘查期间,加强地质调查,分析研究区域地质资料。以综合物探为主,辅以钻探验证,尽量查明其发育程度、分布规律、规模大小,并对规模大的岩溶发育地段进行绕避,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路基底或路基附近规模较小的岩溶泉,将泉水口处铺砌,采用渗沟或明沟、涵洞等因地制宜将水导出;
(2)流量较大的暗河、落水洞、消水坑、涌泉等,设桥跨过;
(3)深而小的溶洞采用盖板跨越;对洞径小、顶板薄或岩层破碎的溶洞,采用爆破顶板用片石回填加固;如溶洞较深或须保持排水者,采用拱涵或板涵跨越;
(4)对路基范围内的地表塌陷(土洞),在不影响地下水排泄通道时,可采用回填夯实,并在地表整平后铺设土工格栅;
(5)溶洞埋深较深,洞顶板较薄,采用钻孔注浆加固;
(6)对于路堑边坡上的干溶洞,洞内用片石填塞,洞口用干砌片石铺砌、砂浆勾缝或浆砌片石封闭;对位于路基基底或挡土墙基底的干溶洞,当洞口不大,深度较浅时,回填夯实;当洞口较宽及深度较大时,采用桥(涵)跨越;当干溶洞顶板太薄或岩层较破碎时,可爆破后回填,或设桥(涵)跨越。
3)软土:
路线区内农田及水塘表层因长期耕植,土质疏松或富含有机质,力学性质差,多呈软塑~流塑状,为软弱土。对路基稳定有一定影响。但其厚度较小,一般不大于80cm,且分布不广泛,筑路时可采取清除,翻晒等措施,易于防治。
4)红粘土(高液限粘土):
根据野外观察,沿线诸多风化剥蚀堆积丘陵地貌,土质多为红色,褐色黏性土,其成因多为碳酸盐矿物经过化学风化作用而形成,俗称红粘土。其最大的物理特征是高液限,一般液限含水量均大于45%,这在土工试验成果得到了充分反映。其粘结性可塑性不强,未见浸水—干燥诱发的膨胀与缩裂现象。当地道路、房基也未出现鼓胀、开裂现象,定性判断,不具有膨胀土特征。土工试验成果也证明线路区红粘土(高液限粘土)不具备膨胀土特征,其自由膨胀率均小于40%。
红粘土(高液限粘土)在线路区的分布,与地层时代密切相关,一般见于石炭系、泥盆系的石灰岩地区。其详细分布区域见全线工程地质平面图,都不在路基范围内分布,对路基填筑基本无影响。
4 筑路材料
沿线筑路材料比较丰富,四季宜采,大多离线位较近,运距不远,以购买为主,亦可自采。
石料:沿线及附近石料比较丰富,多为石灰岩。目前以新化县西河镇帅前碎石场、西河镇太平碎石场规模较大,其他料场规模均较小,但石料储量均较大,可开采成块、片、碎石,用作路面、桥涵及其它构造物材料,有地方等级公路应用经验。
砂:沿线河流较发育,砂料储量丰富,质量较好,砂料可从附近采砂场选购,运输便利。
钢材、水泥、沥青、木材:钢材可从娄底涟源钢铁厂等省内几家钢铁厂进行采购;水泥可从新化县海螺水泥厂采购;木材可就近解决;沥青应采用优质国产沥青或进口沥青,可从娄底、怀化或长沙采购。
工程用水及用电:沿线地表水、工程用水可采用沿线径流取水,水质洁净,矿化度较低,化学侵蚀性微弱,可满足工程用水的要求,工程用水方便。
沿线电力情况供应良好,工程用电可与地方电力部门协商解决,建议自行准备部分发电机,以备急需。
5 工程描述
5.1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47.893km。起点西河镇至龙公山(S225改线段)13.155km和白溪过镇段3.8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龙公山至终点段(除白溪过镇段)30.938km采用三级公路的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
5.2资江大桥
本连接线于新化县白溪镇跨越资江,设置资江大桥,中心桩号LEK33+500.0。该桥位起点偏离现有道路后,往西横跨资江,终点接白溪镇沿江公路,桥梁与资江交角为90度,资江大桥桥型布置为3×40+(65+120+65)+2×40,主桥采用65+120+65预应力连续刚构,引桥采用40T梁,桥梁全长456米,桥宽12.0米。
5.3铁路跨线桥
项目区域内运营的铁路有湘黔铁路,在LEK12+650.15处设有铁路跨线桥一座,采用10+40+10m预应力混凝土T梁上跨湘黔铁路。
6 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大熊山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第J1合同段监理服务期为4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暂定开工日期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