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桂柳高速公路主线全长138.425公里,本项目改造的路段范围是其中的桂林僚田至柳州鹿寨北互通段,桩号是包茂高速G65线K2485+032(起点)~K2491+832和泉南高速G72 线K1131+800(与K2491+832重合)~K1221+025(终点),改造路段总长96.025公里,其中沥青砼路面19.373公里、水泥砼路面76.652公里。本项目划分为2个土建工程施工标段,1个机电工程标段,改造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1、桂林僚田至桂林苏桥段共19.373公里沥青砼路面病害处治(主要处治车辙、裂缝等病害)。
2、桂林苏桥至柳州鹿寨北互通段共76.652公里水泥砼路面病害综合处治 (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病害处治) 。
3、在完成病害综合处治后的水泥砼路面上加铺沥青砼路面。
4、在原五里大桥旁新建一座五里大桥。
5、在K1181+520左幅路外(即潮水隧道和五里大桥之间)增设1处避险车道。
6、加宽山岭重丘路段港湾式停车带。
7、适当改造永福、波寨服务区(含改善进出匝道线形)。
8、改造沿线交安、机电设施等。
本项目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共14个月。本招标项目检测计划服务期限:交工验收计划配合服务期为12个月,竣工交工验收计划配合服务期为24个月。
本次招标内容为广西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僚田至鹿寨北互通)路面改造工程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按发包人工程交工阶段、竣工阶段要求,为本项目工程提供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按照现行国家和部颁质量评定标准和试验规程等等有关规定对路基、路面、桥梁(含桥梁荷载)、涵洞和通道、隧道、交叉、交通工程(不含机电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的抽检项目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提交相应检测报告,配合广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竣(交)工验收的试验检测工作。本次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划分一个合同段(合同号№GLJC)。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含民办非企业法人),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资质证书涵盖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篇附件E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报价表中所涉及的所有检测参数。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3 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的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参股、母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5年内成功完成过2条里程合计12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含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交工或竣工验收实体工程质量检测的服务合同。
(2)投标人2014年度的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不高于80%,且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最高限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为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授权代理人的加盖了缴费证明专用帐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须提交存档原件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5月9日)起至2016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售标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份,请报名人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工、彭工,联系电话:0771-5539841、5501607、5678542。
3.2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3.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3.4招标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3.5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3.6如果投标或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是由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负责的,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
4.现场考察及标前会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请投标人自行考察),也不组织召开标前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10时2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gxdot.gov.cn)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xjttzjt.com)上发布和刊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西柳州市东晋路1号
邮 编:545005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772-351916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203室
邮 编:530021
招 标 联系人:袁先生、唐女士
招标联系电话:0771-2115873
招标联系传真:0771-2115704
9.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运输厅建管处、监察室
联系电话:0771-2115072、0771-2115619
附件:广西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僚田至鹿寨北互通)路面改造工程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开内容
招 标 人: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