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富翅门大桥水泥招标补遗 第01号
致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按如下修改执行,请您仔细查阅。 1、把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2节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中“包件编号:浙舟KZF01”改为“包件编号:浙舟SN01”。 2、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节投标文件中第3.2.1项改为“信息价 A,参考材料使用当月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舟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钢材和水泥价格信息表中定海区散装42.5级水泥的信息价。(信息价A变动范围在±5%内,信息价A不予调整,超出部分予以调整。)”。 3、把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3项改为“信息价A采取动态调整模式,信息价A参考材料使用当月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舟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钢材和水泥价格信息表中定海区散装42.5级水泥的信息价。(信息价A变动范围在±5%内,信息价A不予调整,超出部分予以调整。)”。 4、把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6.2.2条改为“支付:办理完结算手续之日起,扣除该批物资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两个月内以现款(转账或电汇)或六个月银行承兑支付该批物资剩余95%的货款。”。 5、把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付款方式改为“办理完结算手续之日起,扣除该批物资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买方两个月内以现款或六个月银行承兑支付该批物资剩余95%的货款。”。 6、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7节投标报价资料中第7.2项物资描述表中付款方式改为“办理完结算手续之日起,扣除该批物资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买方两个月内以现款或六个月银行承兑支付该批物资剩余95%的货款。”。 7、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7节投标报价资料中投标物资报价表中第3项改为“付款方式(承兑贴息C为0或不填,我方默认为接受承兑不加价)。
招标人: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流中心 2016年4月29日
|
|
附件列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