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溪尾至向源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潭发科批[2016]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溪尾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及交通厅补助,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溪尾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徐市镇溪尾至向源公路(K0+000~K2+752.276)全长2.752276公里 ;
2.2工程建设规模:约16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溪尾至向源四级公路改建工程位于徐市镇溪尾至向源,路线全长2.752276公里,主要工程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其他详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1-2004﹞合格标准。_;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通过上一年度工商管理部门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企业资质标准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非出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a)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4 月 29 日至 2016年5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时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阳分公司(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江滨路工商局隔壁) 购买招标文件。
b)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图纸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5月 16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y5566.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溪尾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溪尾村;
联系人: 江先生 ;
联系电话: 18020991005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江滨路工商局隔壁;邮 编:354200;
联系人:小陈 苏先生
联系电话:15959902998 13850973698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福建省南平建阳支行
账 号:9558831406000008096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行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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