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本招标项目枣阳市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施工已由襄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交计【2015】2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枣阳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部车购税(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枣阳市太平、吴店、新市、平林等相关乡镇,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程 ,建设内容:波型钢护栏、标志牌、标线等,估算投资334万元,计划工期45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公路工程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以来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安保工程类似业绩1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备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登记注册(http://www.hbzyztb.com.cn/8003/),具体操作参见《关于开展枣阳市综合招投标诚信库网上注册入库的通知》。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枣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以现金形式一同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5.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5.5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澄清/补充公告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6 报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的企业,其在今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15时30分,地点为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bzyztb.com.cn/8003/ 、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f.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阳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杨锡鹏 电 话:189863262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民主路24号(老消防队西门面楼三楼)
联系人: 谢 羽 电 话: 13264792666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