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府山环山公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SGT160005-02SG | 项目名称 | 幕府山环山公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4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5月5日 | |||||||||||||||||||||||||||
公告信息 |
幕府山环山公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人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幕府山环山公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面向全国范围进行招投标。 一、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幕府山环山公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南京市栖霞区。 3、工程治理规模:工程位于幕府登高沿线32°07′57.85″,E118°47′53.5″。边坡面投影面积约为1800㎡,坡面面积约为2500㎡。滑坡体宽约30m,相对高差40—60m、坡度45°左右,滑坡体约为1.5万立方。该滑坡地质灾害点目前尚处于不稳定状态,在雨水的作用下极易再次引发滑坡等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较高。根据《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2006)将该处地质灾害工程划分为III级。 4、建设内容:锚杆、格构技术 5、建设类型:地质灾害治理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合同估算价:250万元 8、招标内容:幕府山环山公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与保修。 9、质量要求:国家竣工验收标准。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职称和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3、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该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5日,在上述时间段内,投标人需按如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前,需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jzwfw.gov.cn)点击“标书下载”按钮(如果不成功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注意: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信息登记、并领取加密锁,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新会员入网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00;如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未取得加密锁,将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自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5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投标人需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要求,并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要求,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要求,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原件) (4)投标文件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书面承诺书;(符合要求,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原件)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职称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符合要求,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要求,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原件) (7)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允许有在建工程;(符合要求,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原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要求)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符合要求,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如下: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分值组成如下:投标报价满分为40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为52分;企业业绩满分为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40分):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算术平均值时,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施工组织设计(52分):
(3)企业业绩(8分):2011年2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的,250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得2分,500万元及以上及以上的每项得4分,最高得8分;(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同时提供该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国土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备注: 1、以上所涉及到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并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后方可得分。在投标文件中未见复印件(或提供材料不全以致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证明业绩特征的)的原件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要时招标人将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中标,并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七、其他: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核验投标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未委派投标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投标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投标人所提供的承诺书原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提交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其所投标的施工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招标人: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永济大道18-2号 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人邮编:210015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85559608-609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王晶 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85559608-820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