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6020046 1. 国道G228丹东线大黑石至桑树底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大连市公路管理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大连市补贴,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国道G228丹东线大黑石至桑树底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投资额约1100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17日13:30。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
3. 项目概况:道路全长为4.173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20米,路面宽度15米。招标内容:国道G228丹东线大黑石至桑树底段路面改造工程的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甘井子区境内。
4.工期:60日历天,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7月24日。
5. 投标保证金:22万元。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4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有3项类似公路工程(规模或造价不低于本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大连市境内的自有沥青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须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并获得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否则不予认可);不具备上述规定的自有沥青拌合站的投标人,允许和大连市镜内沥青拌合站签订合作协议,且该沥青拌合站也须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并获得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7.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证不予认可),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2013年4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公路工程(规模或造价不低于本项目)施工业绩。
8. 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4月25日至 2016 年 4月2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同下),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910室,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9. 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示不能体现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内容,投标人还须同时出具业主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05 月 17 日 13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时 00 分至 13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2、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13、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公路管理段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 张双双
联系电话: 0411-83612745
传 真: 0411-83612745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