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S331醴陵屏山至芦淞区栗塘村公路(黄沙至周家冲段)工程 项目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湘发改基础[2016]1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和株洲市、醴陵市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醴陵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S331醴陵屏山至芦淞区栗塘村公路(黄沙至周家冲段)工程施工监理。
2. 2项目概况:路线起于醴陵市黄沙,与屏山至黄沙段相接,路线往西南完全利用已建成的醴陵大道,至五里牌村与国瓷路平交口处,然后路线继续往西北完全利用已建成的国瓷路,至华塘村国瓷路与凤凰大道立体交叉处,路线经五华庙村S331往东于陈家大屋下穿平汝高速,经上坪村、将军村、于周家冲与醴陵周家冲至芦淞区栗塘村段对接,到达本项目终点,全长28.59公里(黄沙至本项目K0+180为已建成道路9.7公里,完全利用),设计里程19.060公里,建设里程18.88公里。本项目全线采用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32米,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2.3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具体施工服务日期以合同为准)。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醴陵市最多有二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
3.4 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最低配备为10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4人、监理员5人。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拟任监理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法人代表须到场开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 “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醴陵支行中心街分理处
银行帐号:4300 1510 1620 5250 1352
4、截止时间:在2016年5月10日下午4:00前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S331醴陵屏山至芦淞区栗塘村公路(黄沙至周家冲段)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S331醴陵屏山至芦淞区栗塘村公路(黄沙至周家冲段)工程施工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申请人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1)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须电脑打印)、(2)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原件、(6)银行开户许可证、(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处于有效期内)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在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中国银行3楼)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疑问递交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放。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答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3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3281968。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醴陵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31-234883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731-2365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