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京哈高速(长春环城东段)、珲乌高速(江密峰至吉林西段)护栏更换工程施工品目工程/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其他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采购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6年04月21日 18: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4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8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1:00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预算金额¥6280.84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经理项目联系电话0431-81730639采购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采购人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振东 0431-85379687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宋经理0431-81730639附件:附件1护栏招标公告(网).docx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京哈高速(长春环城东段)、珲乌高速(江密峰至吉林西段)护栏更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京哈高速(长春环城东段)、珲乌高速(江密峰至吉林西段)护栏更换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2016HYZX03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73063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联系方式:张振东 0431-853796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经理0431-8173063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 建设地点:吉林、长春等项目所在地区。 2.2建设规模:京哈高速公路长春环城东段包括主线K961+300~K995+200、长春东互通匝道、净月互通匝道、兴隆山互通匝道;珲乌高速公路江密峰至吉林西段包括主线K376+094~K405+800、魁元屯互通匝道、九站互通匝道、华丹互通匝道。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施工相关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标段 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拟建规模 JTHL01 京哈高速公路长春环城东段:主线K961+300~K995+200、长春东互通匝道、净月互通匝道、兴隆山互通匝道 护栏更换工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 JTHL02 珲乌高速公路江密峰至吉林西段:主线K376+094~K405+800、魁元屯互通匝道、九站互通匝道、华丹互通匝道 护栏更换工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 2.5 计划工期: 2016年5月20日-2016年7月30日,72日历天。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持有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2项且单项不少于30Km以上高速公路波形梁护栏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应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能力,其中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评审时以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对后的信息为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在1个标段中标。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80.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4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三证合一”等,可不提供)、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持有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2项且单项不少于30Km以上高速公路波形梁护栏工程施工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