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长寿区但渡镇龙寨村生态农业园基础设施(公路)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14〕190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寿区但渡镇龙寨村生态农业园基础设施(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2.1 项目名称:长寿区但渡镇龙寨村生态农业园基础设施(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寿区但渡镇龙寨村。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公路工程,起点位于长但路与国道319线交接点上龙溪河支流大桥东桥头,终点至龙寨村东北面的水井湾后再与国道G319相连,路线里程为3311.684米。技术等级为四级,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局部降低技术指标,路基宽7米,路面宽6米,两侧各0.5米硬路肩,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长寿区但渡镇龙寨村生态农业园基础设施(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招标人确定的投资目标范围内。
(2)进度控制目标:300日历天(其中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至工程实体完工270日历天,工程实体完工至办理好交工验收合格手续30日历天)。
(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
(4)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2.7 监理服务期:从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含缺陷责任期)。
3. 合格的投标人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在《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sggzyjy.com )》上公开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开标前请随时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2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花新城长寿区政府旁】。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